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8月17日—2023年8月30日(10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联系电话:0915-8416336 传真:0915-8416338
邮箱:plhbj2006@163.com
通讯地址:平利县城关镇南区 邮编:725500
附件:平利县利迪矿业工贸有限公司重晶石粉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