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全县农家乐、民宿等业态发展,不断提升经营管理服务水平,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利县促进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奖励扶持暂行办法的通知》(平政办发〔2021〕140号)、县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利县农家乐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平旅创办发〔2022〕7号)和《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LB/T065-2019)的通知》(平旅创办发〔2022〕3号)等文件要求,经各农家乐及民宿业主自愿申报,镇政府组织初验,县级现场检查审核,评定杨岭农家乐等28家农家乐为星级农家乐,小院故事等4家民宿为等级民宿,东方野舍为非标住宿,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7月21日至27日。公示期内,若对公示单位有异议,可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提出意见。电子邮箱地址:727200744@qq.com;联系电话:0915-8425951。
平利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
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