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由:关于加大文艺社团资金扶持力度的提案
提案人:王建春
理 由:文化自信作为党和国家“四个自信”之一,更显文化的力量和重要。我县是文化大县,文艺事业繁荣,全县文艺社团众多,正式会员过万,已然成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铁军”的有力补充和思想文化宣传战线的主力军。
随着乡村振兴对文化艺术标准、质量、规模的更高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文化生活的更高更多需求,文艺社团仅靠会员会费(公益组织,不能营利)已经不能满足社团组织的正常运转和高质量发展,为了使这些无私奉献、力量庞大、不可限量的民间社团组织发挥更大作用。
建 议:1.县财政每年预算思想文化宣传经费时,充分考虑文艺社团的活动经费,每个社团按3-5万元打包拨付到县文联,由文联按照《文艺社团管理办法》统筹安排,根据各个社团围绕中心开展活动情况,以奖代补到各个文艺社团,保障文艺社团组织蓬勃发展,助推乡村振兴和县域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2.建议县财政在文艺资金扶持方面形成制度,长期固定坚持对文艺的投入,任何时候只增不减。
处理状态:正在办理
| 责任编辑:王文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