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下达2023年度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平巩固衔接办发〔2023〕20号)、《关于下达2023年省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平财农〔2023〕26号)文件精神,现将下达我局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个项目330万元使用计划予以公示,其中跨县一次性交通费补助项目180万元、就业帮扶车间奖补项目150万元。公示期为10天(2023年6月21日至6月3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出意见建议。如无异议,公示期满后公示内容将按照程序实施。
公示单位:平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12317 0915-8412980
地 址:平利县城关镇平安大道北侧
电子邮箱:plrl8@163.com
平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