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康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安财社〔2021〕111号)、《关于加强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建设暨开发公益性岗位的实施意见》(安工字〔2019〕83号)文件精神,2022年第三批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2个单位9人103000元,经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现予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来人、来信或来电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6月6日至2023年6月12日
受理股室:平利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创业就业股
地 址:平利县城关镇平安大道北侧
邮 编:725500
受 理 人:朱虹霖 受理电话:0915-8412980
平利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