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测情况
2023年第一季度,平利县共监测2个在用县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和1个农村万人千吨饮用水水源地,分别为石牛河水源地、古仙洞水库水源地、老县镇黄洋河水源地。
(一)监测点位
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和全国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实施方案(环办函〔2012〕1266号)文件要求:河流型水源在取水口上游100米附近处设置监测断面;湖库型水源原则上按常规监测点位采样,在水源取水口周边100米处设置1个监测点位进行采样;河流及湖库采样深度:水面下0.5米处,不足0.5米时,在水深1/2处。
(二)监测项目
1、县级水源地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4项)、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共62项。
2、农村万人千吨饮用水水源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除COD)、表2的补充项目(5项),共28项。
二、评价标准及方法
地表水(河流型、湖库型)水源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基本项目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进行评价,补充项目、特定项目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三、评价结果
监测的2个在用县级和1个农村万人千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标,达标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