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5-15 14:42 【 字体:
文件名称 平利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zfgzbmxzfbgs/2023-0788 公开目录: 县政府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平政发〔2023〕11号 成文日期: 2023年05月12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3年05月15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中央和省市驻平各单位:
现将《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职责,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平利县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2日

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国发〔2020〕15号)《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安政发〔2023〕6号),推动全县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镇创建成果,助力和美乡村和健康平利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按照“政府主导,跨部门协作、全社会动员”和“预防为主、群防群控”的工作格局,丰富工作内涵,创新方式方法,推动爱国卫生运动经常化、制度化,着力打造环境优美、文明健康的城乡环境。国家卫生城镇覆盖率持续提升,健康城镇建设深入推进。公共卫生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城乡环境面貌全面改善,影响健康的主要环境因素得到有效治理,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广泛普及,爱国家、讲卫生、树文明、重健康的浓厚文化氛围普遍形成,群众健康素养和全民健康水平明显提升。到2025年,人均预期寿命保持在78.3岁以上,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5%以上,国家卫生城镇顺利通过周期复审,国家卫生乡镇覆盖率20%以上;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8%以上,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达到C级以上;主要环境和人群健康指标达到国家卫生城镇评价标准。
二、主要任务
(一)持续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行动。加强城镇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健全环境整治长效机制,持续开展市容市貌、老旧小区、背街小巷、建筑工地、公园绿地、农贸市场、河道沟渠、废品回收、过境公路和城乡接合部等专项整治,全面清除城乡环境卫生死角。依法严禁严控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完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和回收网络体系,窨井盖完好率98%以上。坚持政府引导、群众主体,加大“扫干净、摆整齐、改旱厕、清污淤”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力度,持续推进村庄清洁行动。推进农贸市场标准化提升改造,规范市场功能布局,改变摊位乱设、车辆乱停、垃圾乱扔、污水乱排状况。严格农副产品农药残留检测公示,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逐步取消市场活禽交易。加强小餐饮店、小食品店、小作坊等食品生产经营场所监管,推进“明厨亮灶”,实施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开展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强力推进污染防治提标升级专项行动,扎实做好全域秸秆露天禁烧、区域烟花爆竹禁放、餐饮油烟综合治理,餐饮单位按环保规定,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建立环境与健康调查、监测、风险评估制度,定期开展环境卫生状况评价。到2025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优于国家卫生城市考核指标要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持续提升。(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经贸局、县市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二)持续推进垃圾污水治理行动。完善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强化环境卫生日常清扫保洁。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提高居民垃圾分类知识知晓率,引导群众主动参与垃圾分类。启动餐厨、建筑垃圾处理场建设。到2025年,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分类覆盖率达到100%,全县90%以上的自然村生活垃圾有效处理。加强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成县城污水处理厂改造扩容,开工建设县城第二污水处理站。启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工程,因地制宜推广分散处理与集中处理相结合、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处理工艺,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扩大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覆盖面。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广生物防治、物理防治技术,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农膜回收利用。持续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综合利用率达到90%。做好畜禽粪污处理设施配套,提高处理能力和资源利用水平,综合利用率达到85%。严格医疗废物处置和医疗污水处理全过程监管,做到医疗废物收集、存贮、转运、处置规范化,完善医疗污水处理设施,严禁未经消毒处理或处理不达标的医疗污水排放,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县住建局、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三)持续推进厕所革命行动。加强城乡公厕规划、建设和管护,提高公共卫生厕所覆盖面、可达率,在人口规模较大村庄及人口相对集中的地域配套建设公共厕所。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厕所对社会开放。按照因地制宜、集中连片、整村推进、建管并重的原则,扎实推进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改造提升工作,全面消除县城、城乡接合部、重点镇等人口聚集区旱厕。大力开展交通场站、商场超市、城镇社区、农贸市场、医疗卫生机构、中小学校等重点公共场所厕所环境整治,落实运维管护责任,强化日常卫生保洁,有效改善公厕环境卫生状况,确保设施完好、干净整洁、全面开放。深入推进旅游厕所提档升级,规范导引标识,推广旅游厕所数字地图,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到2025年,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以上。(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住建局、县教科局、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经贸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市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四)持续推进饮用水安全保障行动。依法严格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域监管,加强净水厂和水质安全管理,完善供水应急预案和突发供水事故应急处置机制。健全从水源保护、水质净化、消毒消杀、管网输配水等供水全过程安全监管体系。加强对饮用水水源、水厂供水和用水点的水质监测。加强城镇供水设施的建设改造,提高安全供水能力和覆盖面。推进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推进人口分散区域小型供水工程规范化改造,不断提高农村供水安全保障水平,提升规模化供水人口覆盖比例。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强化二次供水设施规范化管理及水质检测,推进老旧二次供水设施改造,保障居民饮水安全。到2025年,全县农村自来水普及率95%以上。(县水利局牵头,县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卫健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五)持续推进病媒生物防制行动。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的原则,健全县、镇、村(社区)三级病媒生物监测网络,夯实市场监管、城市管理、文化旅游、卫生健康等部门行业监管责任,监督引导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家庭履行主体责任,全面开展病媒孳生地治理、三防设施配套、四害消杀等工作。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药物防治为辅,大力清脏治污、堵洞抹缝、净化环境,有效控制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密度水平。加强病媒生物孳生地治理和防护设施标准化建设,每年组织开展病媒生物孳生地调查和专项治理,做好春秋两季以统一灭鼠为重点的病媒生物集中消杀。加强第三方消杀服务机构的监管和效果评价。加强重点场所病媒生物防制,医院、养老机构、宾馆、车站、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筑工地、农贸市场、垃圾中转站及填埋场等易孳生病媒生物的场所要严格落实综合防制措施,将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在低水平。(县卫健局牵头,各镇人民政府、各单位具体落实)
(六)普及健康科普知识。加强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专业队伍建设,完善健康科普专家库,在政府网站开辟健康科普知识专栏,针对影响群众健康的主要问题,组织各级各类媒体多层次、多渠道普及健康知识,筑牢文明健康新理念。广泛开展公民健康素养66条、新冠病毒感染等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推广“七步洗手法”,倡导公筷分餐,杜绝食用野生动物。教育引导群众提升自我健康管理能力,主动接种疫苗,加强健康监测,保护个人健康。开展健康科普知识进村镇、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宣传公共卫生安全知识、重大疾病、慢性疾病、季节性疾病防控知识,组织安全避险、急救逃生、科学就医、合理用药等培训。将健康教育纳入中小学生健康课程,落实《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按规定配备专职校医或专兼职保健人员,加强近视、肥胖、龋齿、脊柱弯曲异常等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开展心理调适、伤害防范等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家校联动形成教育合力,家校共育促进学生成长,带动和促进全社会形成文明健康新习惯。(县卫健局牵头,县委宣传部、县直机关工委、县教科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经贸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七)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引导群众学习健康知识、掌握健康技能,养成戒烟限酒、适量运动、合理膳食、心理平衡的健康生活方式。深入开展“三减三健”行动,有效预防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针对重点人群做好精准宣传和健康干预,开展妇女宫颈癌、乳腺癌筛查,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肥胖监测和预防,落实老年人心脑血管等疾病防治,实施职业人群危害防护和健康管理。加强控烟宣传,加强控烟执法检查,全面开展无烟机关、无烟学校、无烟医院建设,大力推进无烟家庭建设,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置标准化戒烟门诊,推进戒烟服务网络建设。加大健康主题公园、健康步道等健康环境建设。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全面开放公共体育场馆,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对外开放,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实施国民体质监测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组建体育指导员队伍,加强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到2025年,全县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45%,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以上,城区15分钟健身圈基本建成,农村公共体育设施覆盖率全面提升。(县卫健局牵头,县直机关工委、县教科局、县住建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八)践行绿色环保生活理念。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理念宣传教育,全面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珍惜水电等资源能源,推广使用节能降耗产品,树立爱粮节粮意识,持续开展“光盘行动”,拒绝“舌尖上的浪费”。加快构建绿色低碳交通体系,优先发展城镇公共交通,完善城市慢行系统,积极引导居民采用“步行+公交”或“自行车+公交”等绿色低碳出行方式。积极鼓励使用环保用品,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餐具等,推广塑料替代产品,减少包装材料使用,逐步解决过度包装问题。(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交通局、县经贸局、县市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九)完善社会心理健康体系。加强精神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做好精神卫生人才招录、引进和培养,健全传染病、地震、洪涝灾害等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中的社会心理健康监测预警机制,强化心理健康促进和心理疏导、危机干预工作。加强中小学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队伍建设,全面加强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和干预指导。鼓励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用人单位把心理健康教育融入职工(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及时进行心理疏导和援助。加强残疾人群、特殊困难群体、严重疾病患者等特殊重点人群心理疏导和健康服务,广泛传播自尊自信、理性平和、乐观积极的健康理念,引导个人、家庭形成和谐向上的氛围。发挥群团组织作用,加强心理健康志愿服务团队建设,探索社会心理服务疏导和危机干预规范管理,提升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县卫健局牵头,县委宣传部、县教科局、县公安局、县妇联、县残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十)持续推进卫生城镇创建。强化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共建共享理念,全面做好国家卫生城镇复审工作,持续开展卫生镇、卫生村、卫生单位创建,不断提升创建复审工作质量。加强卫生城镇日常督导检查、技术指导和动态评估。将卫生创建与健康细胞示范建设有机融合、一体推进,努力打造卫生城镇创建升级版。(县卫健局牵头,各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具体落实)
(十一)持续推进健康城镇建设。坚持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建立健康影响评估制度,围绕影响健康的环境因素、全县人民主要健康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健康干预和促进活动,全面提升健康城镇建设的实效性。把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理念贯穿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各环节,出台和完善城镇健康教育、社会保障、食品药品、交通道路、体育健身、养老服务等领域的健康促进综合策略、健康影响干预措施。加快建设适应城镇化快速发展和城市人口密集特点的公共卫生体系,加强传染病和健康危害因素监测预警,推动建立定期人群健康因素评价制度,有效防范群体性健康风险。(县卫健局牵头,县发改局、县教科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人社局、县交通局、县市监局、县医保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十二)持续推进健康细胞建设。全面开展健康细胞示范建设,健康机关突出健康理念融入、健康行为养成;健康社区突出健康环境改善、健康服务供给;健康村庄突出环境卫生整治、公共卫生服务;健康学校突出健康教育、健康习惯养成、学生体质提升;健康医院突出患者健康教育、就医体验改善、职工健康关怀;健康企业突出健康环境建设、劳动者职业健康保护;健康家庭突出健康理念培育、健康行为养成。到2025年,健康细胞建设广泛开展,形成一批具有典型作用的示范单位,全县健康机关、健康社区、健康村庄、健康学校、健康企业、健康医院建设率达到75%,健康家庭建设率达到35%。(县卫健局牵头,县直机关工委、县教科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经贸局、县妇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镇、各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把爱国卫生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重要民生工程统筹谋划、常抓不懈,确保爱国卫生运动持续深入开展。县爱卫办要定期通报情况,对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表彰,对工作不力影响群众健康、影响国卫创建复审的严肃批评问责。
(二)强化工作保障。各镇、村(社区)和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爱国卫生组织机构,保障国卫创建复审工作经费,建立专兼职爱国卫生人员队伍,推动村(居)委员会下属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实现社区网格化管理,筑牢基层爱卫工作网底。县财政局要安排一定工作经费,保障卫生城镇创建、健康城镇建设、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公共卫生设施建设、病媒生物防制等爱国卫生运动工作顺利实施。
(三)形成工作合力。坚持爱国卫生与基层治理,与健康平利建设、文明城市创建一体推进,加强专兼职爱卫人员业务技能培训,提升专业化、规范化管理水平。建立基层爱国卫生工作人员、家庭医生、公共卫生员、专业社会工作者、物业服务人员、志愿者组成的群众爱国卫生队伍,组建居民健康管理互助小组,协助做好传染病防控、环境卫生治理、健康知识宣传等工作。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建立定期大扫除、卫生清洁日等制度。支持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参与爱国卫生工作。
(四)广泛宣传引导。以群众健康需求为导向,充分利用各种行之有效的宣传手段,选择群众关注的健康热点问题,全方位、多层次、广角度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宣传,凝聚共识,营造氛围。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下力气解决群众反映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获得感和幸福感。

附件:平利县爱国卫生运动责任清单.xls


公文PDF原件:平政发〔2023〕11号.pdf

【政策图解】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