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安康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安财社〔2021〕111号)、《关于统筹使用好护河员公益性岗位的实施意见》(安人社函〔2021〕837号)等文件精神,经初审,3月护河员公益性岗位符合补贴条件242人121000元(其中脱贫户及监测户220人110000元)。现将人员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来人、来信或来电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4月12日至2023年4月18日
受理股室:平利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创业就业股
地 址:平利县城关镇平安大道北侧
邮 编:725500
受 理 人:肖高源
受理电话:0915-8420996
平利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