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利县国家卫生城镇周期性复审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3-30 15:06 【 字体:
文件名称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利县国家卫生城镇周期性复审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zfgzbmxzfbgs/2023-0426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平政办发〔2023〕17号 成文日期: 2023年03月27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3年03月30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中央和省市驻平各单位:

《平利县国家卫生城镇周期性复审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审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职责,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7日

平利县国家卫生城镇周期性复审工作方案

为巩固国家卫生城镇创建成果,提升县城规范管理水平,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确保高质量通过国家卫生城镇周期性复审,根据《国家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城标准》(全爱卫发〔2021〕6号)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围绕中央和省、市全面推进爱国卫生运动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坚持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中心,以“标准引领、问题导向、常态落实”为原则,聚焦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市容环境卫生、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场所卫生、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疾病预防控制、病媒生物防制等重点领域和关键部位,健全工作体系,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协调联动,持续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镇创建成果,全面推进健康平利建设,为全县人民群众构建健康、文明、宜居的生产生活环境。

二、重点任务

1.健全爱国卫生工作体系。健全完善县、镇、村、单位四级爱国卫生工作体系,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保障必要工作经费,并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制定“十四五”爱国卫生中长期规划,出台爱国卫生工作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专兼职爱国卫生人员队伍,探索推进爱国卫生运动网格化管理模式和居民健康影响评估机制,坚持周五义务劳动和爱国卫生义务监督制度,畅通群众参与爱国卫生工作渠道,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确保市民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度达到98%以上(牵头单位:县爱卫会,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考核办、县统计局,各镇各部门)。

2.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以“三减三健”干预措施为重点,深入开展健康知识和文明健康生活方式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活动,规范健康教育专栏设置,每季度更换宣传内容,利用健教专刊、电子屏幕、公益广告和短信、微信、微博、广播等宣传阵地,加强健康教育、吸烟危害、疫情防控等知识宣传普及。持续推进健康机关、健康企业、健康学校、健康社区等健康细胞建设,加强健康步道、健康长廊、健康主题公园等健康支持性环境管理维护,围绕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规范开展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测评,持续提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落实干部职工健康体检和健康干预服务,加大重点传染病防治、心理健康知识教育引导,加强重点人群烟草流行监测和无烟医疗机构建设,积极推进戒烟服务和无烟单位创建,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院、无烟学校建成比达到90%以上。强化中小学校健康教育和健康评价,加大体育惠民工程和全民健身服务设施建设维护,健全和稳定社会体育运动指导员队伍,广泛开展区域性、群众性健身活动,规范国民体质监测,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达38.5%以上(牵头单位:县卫健局、县教科局,配合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经贸局、县民政局,各镇各部门)。

3.深化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加强主次干道和背街小巷清扫保洁,主次干道每日保洁时间≥16小时,街道路面保洁时间≥12小时,实施机械化清扫、精细化保洁、地毯式吸尘、定时段清洗、全方位洒水道路清扫保洁“五位一体”标准化作业,完善数字化、智能化城市管理平台和设施,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持续开展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建筑工地、公园绿地、农贸市场、河道沟渠、废品回收、社区小区、过境公路、城乡接合部等专项整治,加大市政设施配套和道路照明设施维护。扎实开展建筑立面广告牌匾和玻璃幕墙光污染治理,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依法严管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推进城乡厕所革命和垃圾污水排查整治,完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和回收网络体系,确保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95%(牵头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监局、县交通局,各镇)。

4.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扛牢压实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大力实施“蓝天、碧水、绿地、宁静、洁净”五大工程,加强水污染防治、小流域治理和水源地保护,严格饮用水源和出境断面水质监测,集中式饮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水环境功能区水质符合要求,出境断面生态流量达到标准要求,无乱排污水和黑臭水体。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治理,积极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和森林城市创建成果巩固,突出抑尘、禁燃、治源、增绿关键环节,扎实开展秸秆禁烧、露天烧烤、餐饮油烟、建筑工地和道路扬尘专项治理,加强重点工业企业在线比对监测,淘汰落后产能,落实减排指标,依法严惩影响空气质量行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00天以上。持续推进车辆禁鸣和禁放烟花爆竹专项行动,集中整治高考、中考和重大节假日期间噪声污染,严肃查处各类噪声超标及噪声扰民行为,切实保障群众环境权益,区域环境噪声控制平均值小于55分贝,声功能区环境质量夜间达标率达到75%以上(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平利分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经贸局、县住建局、县林业局、县公安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监局,各镇)。

5.抓好重点场所卫生管理。严格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持续加强医院、车站、商超、影院、书店等公共场所和窗口单位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强化控烟干预、消毒消杀和空气质量监测评价,规范公共服务设施和用品用具洗消流程。督促学校、幼儿园和托幼机构按照标准配备专兼职校医及保健教师,全面普及中小学校体育与健康课程,保障在校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1小时,学校体育与健康课程开课率、眼保健操普及率达到100%,中小学生近视率和肥胖率逐年下降。扎实开展“五小”行业专项整治,加大美容美发、网吧网咖、歌城歌厅、洗浴足浴、旅社旅店等“五小”门店从业人员业务培训,落实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公示,健全卫生设施,严格消毒措施,规范经营行为,全面提升经营业主自律意识,确保公共场所监督覆盖率和量化分级管理率达到100%,“五小”门店行业达标率达到95%以上(牵头单位:县卫健局、县教科局、县市监局,配合单位:各镇各相关部门)。

6.保障食品和生活饮水安全。持续加强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品种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力度,扎实开展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流通、餐饮服务、集体食堂、农贸市场、早夜市食品安全全程监管,积极推进明厨亮灶和食品领域“卫生环境、质量标准、服务水平”提升行动,落实证照制度、量化分级、备案管理、农残检测等信息公示,大力推广分餐公筷制度,倡导“光盘行动”和拒食野生动物,规范活禽售卖宰杀和“三小”经营行为,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坚决取缔不符合设置条件、达不到卫生标准和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流动饮食摊点,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持续做好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监测评估工作,加强市政供水、集中供水、二次供水单位卫生监督,规范直饮水、桶装水水质监测和供水设施设备消毒维护,确保生活饮水水质达标率100%(牵头单位:县市监局、县卫健局、县水利局,配合单位:各镇各相关部门)。

7.做好疾病防控与医疗服务。进一步健全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等健康综合监督体系,依法开展职业危害因素监督监测,督促重点企业加强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教育,严格落实职业防护和健康体检。建立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完善医疗救助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多措并举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8.3岁以上,医疗机构千人床位数、全科医生数、公共卫生人员数等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督促车站、学校、景区、商场、超市等重点场所配置医疗急救设备和药品,加强公安交警、消防安保、交通运营等重点行业人群急救知识与技能培训,强化心脑血管疾病、慢性呼吸疾病、糖尿病等重大慢性病、重症精神疾病专病专防和规范管理,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明显下降,严重精神障碍规范管理率达到85%以上。严格落实中小学生缺勤缺课追踪、晨午检和入学入托接种证查验制度,加强医疗机构院内感染控制和医疗质量安全监管,规范免疫规划、适应人群预防接种和“两个门诊”及预检分诊建设,强化医疗废物收集暂存处置环节监管,严肃查处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非法医疗广告等行为,确保不发生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牵头单位:县卫健局,配合单位:县教科局、县交通局、县经贸局、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监局,各镇)。

8.提升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扎实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宣传教育、业务培训和密度监测,全面掌握孳生地情况、密度变化和侵害状况,提高媒介传染病风险评估和预警预测能力。突出以环境治理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综合防制措施,组织各部门单位和城乡居民持续加大病媒生物孳生地排查治理,清除裸露垃圾、露天积水和三堆六乱。加强病媒生物防制设施建设,完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品经营、餐饮服务、商场超市、宾馆酒店、农贸市场、车站医院等重点部位“三防”设施,规范设置固定毒饵站和防蝇防鼠设施配套,积极推进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场所病媒防制市场化运作模式和第三方监督评估,强化专业机构和PCO公司日常管理,规范操作流程和服务标准,保证公共区域、重点行业病媒防制效果达到B级以上,防蝇和防鼠设施合格率达到95%以上(牵头单位:县卫健局,配合单位:各镇各部门)。

三、工作措施

1.提高认识夯责任。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镇创建成果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改变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有效应对重大传染病疫情、提升社会健康治理水平的重要举措,对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推动平利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各镇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分解任务,确保各项重点工作有力有序高效推进。

2.细化举措强推进。各镇各部门要持续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坚持拉网排查与常态巡查相结合、规范整治与常态管理同推进,对标对表,强弱补短,查缺补漏,统筹推进重点任务落实。要广泛发动群众和社会力量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加强舆论引导和社会监督,加大正面宣传引导和典型案例曝光,确保各项重点任务完成一项、达标一项、常态巩固一项。

3.严督实考促落实。各镇各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主动认领任务,按时按要求抓好国家卫生城镇复审各项工作落实。县国卫复审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业务指导和工作督导,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和跟踪督办,对消极应对和工作滞后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敷衍塞责、相互推诿造成重大影响的按程序移交相关部门追究责任。

附件:1.平利县国家卫生城镇周期性复审工作共性任务清单.docx

2.平利县国家卫生城镇周期性复审工作专项任务清单.xlsx


公文PDF原件:平政办发〔2023〕17号.pdf

【政策图解】关于印发《平利县国家卫生城镇周期性复审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