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3-01-31 14:54 【 字体: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按照县政府以及市公安局统一部署安排,平利县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立足维护社会政治和治安稳定职能,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公民的民主权利,促进依法行政,服务民生的重要举措。同时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做到公开事项审查有序有章,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安全、及时、准确。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公安局党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充分发挥领导带头示范促学的作用,有效带动和提升全县公安机关政务公开水平。

(二)强化主动公开。立足维护社会政治和治安稳定职能,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公民的民主权利,促进依法行政,服务民生的重要举措。同时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做到公开事项审查有序有章,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安全、及时、准确。主要通过新闻媒体、办事窗口、LED电子屏、政务网站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强化平台建设。大力拓展公安政务新媒体等新型公开平台应用,积极利用各新媒体平台,提升公安政务服务水平,确保公众能多渠道了解我县公安机关重要警务信息,不断提升主动公开能力。

(四)强化监督保障。县局分管局领导牵头抓总,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专人负责, 为保证信息公开准确性和时效性,我局规定拟发公开信息完成由指挥中心审核,分管领导签发,办公室复核流程发布。同时参加相关信息公开培训,进一步强化民警信息公安工作能力和水平。2022年,县公安局全年未发生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不足,主要是四个方面,一是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目前县公安局负责政务公开为兼职人员,且人员变动频率高,需要加强人员培训。二是时效性有待增强。县公安局信息公开机制有待完善,日常工作中未按照“随生成随公开”原则进行公开,公开及时性有待提升。三是规范性有待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特别是主动公开缺乏保密审查环节,存在信息目录分类杂乱,信息格式不规范等问题。四是实用性有待提高。在涉及民生领域、重点领域和政策解读等信息公开相对较少,公开内容单一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