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大非贫困村扶持力度的建议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2-10 14:30 【 字体:

平利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第32号


事    由:关于加大非贫困村扶持力度的建议
领衔代表:吴   星  八仙镇人民政府
附议代表:张定发  八仙镇龙山村    陈  阳  八仙镇仁溪沟村 蔡永红  八仙镇松阳村
内    容:目前,全县贫困村已经全面脱贫,脱贫村的基础设施建设较原来相比取得了较大的变化。但是,一般村(非贫困村)基础设施方面与脱贫村相比还有差距。
建    议: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有效衔接工作中,县上在支持乡村振兴示范村和脱贫村建设的同时,统筹考虑一般村(非贫困村),加大对一般村(非贫困村)在产业路、绿化、亮化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投入,助力乡村振兴。
| 责任编辑:王文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