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3-01-31 11:05 【 字体: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全力以赴做好了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县人社局重点推进就业创业、社会保险、新社区工厂、事业单位招考等领域信息的公开,全力抓好人社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县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65条,其中: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2条,政策解读5条,政民互动答复4条,就业补贴、社区工厂补助、事业单位招考等公示公告信息49条,发布人社工作动态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凡是涉及政务公开的内容,按照“专人负责、逐级审批”的流程办理,妥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与保密的关系,随时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2022年,通过政府网站和“平利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339条;共办理“12345”政务服务转办事项126件,时效内办结率100%。

(四)平台建设情况。我局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依托政务新媒体积极拓展政务公开新渠道,及时发布政务动态、媒体声音、有效引导社会舆论、及时解读政策法规、广泛听取社情民意、积极回应网民关切、认真办理服务事项,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稳步提升。

(五)监督保障情况。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及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确定专人主要负责信息公开、涉密审查等工作,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存在公开意识有待加强,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有待提升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采取措施不断改进:一是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观能动性,提高业务培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增强实效性。二是明确责任。合理安排人员,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时、准确、全面、高质量编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