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有网友通过市人民政府网站市长信箱栏目反映“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春节期间以个人形式在平利县是否可以燃放焰火,一定需要在公安局提交材料办理许可吗? ”现答复内容如下:
平利县:根据《平利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和销售烟花爆竹的通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燃放烟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