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受理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1月29日—2023年2月9日(10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联系电话:0915-8416336 传真:0915-8416338
邮箱:plhbj2006@163.com
通讯地址:平利县城关镇南区 邮编:725500
附件1:年产40万吨重晶石粉生产线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附件2:重晶石粉及重晶石粉辅助材料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