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人社厅《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援企纾困保障民生有关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22〕17号)文件精神,经县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中心对标审核,以下企业符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条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2023年1月11日至2023年1月15日。若对以上公示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通过当面或电话形式向平利县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中心反映。
受理股室:平利县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中心失业工伤股
地 址:平利县城关镇平安大道北侧(县人社局二楼)
邮 编:725500
受 理 人:杨忠琴 受理电话:8421280 13409152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