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康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安财社【2021】111号)第十条规定,2022年就业见习留用补贴2个单位12人2.4万元;2022年提前留用剩余期见习补贴7人3.72万元;杨浩等12名创业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6万元。经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现予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来人、来信或来电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1月3日至2023年1月9日
受理股室:平利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地 址:平利县城关镇平安大道北侧
邮 编:725500
受 理 人:许宥佳 受理电话:0915-8421373
平利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