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利县2022年稳投资、稳农业、稳工业、稳建筑业、稳商贸等措施的通知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2-08 11:07 【 字体:
文件名称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利县2022年稳投资、稳农业、稳工业、稳建筑业、稳商贸等措施的通知
索引号 zfgzbmxzfbgs/2022-2157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平政办发〔2022〕1号 成文日期: 2022年02月07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年02月08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现将《平利县2022年稳投资十条措施》《平利县2022年稳农业十条措施》《平利县2022年稳工业九条措施》《平利县2022年稳建筑业九条措施》《平利县2022年稳商贸六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7日


平利县2022年稳投资十条措施

一、加强谋划储备。把补短板、强弱项作为促投资稳增长的重要举措,深入研究国家政策和投资导向,深挖优质资源,顺应市场趋向,精心谋划储备一批有规模、上档次、后劲足、竞争力强的好项目、大项目,充实到重大项目库中,确保全县滚动储备重大项目100个以上、总投资100亿元以上。2022年7月起启动2023年重点建设项目谋划编制工作,11月底全面完成,力争谋划储备项目个数及投资规模同比增长15%以上。

二、做实项目前期。对谋划储备的重大项目,各镇、各部门要扎实开展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编制报审等前期工作,并加快用地报批、规划评审、施工设计等报建准备工作,尤其是35个县级重点项目和9个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务必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土地征收、规划设计、用地报批、施工设计、一案两书编制等各项前期工作,为中省资金争取和项目开工创造有利条件。

三、强化要素保障。通过开展土地整治、调整用地结构、盘活存量土地、实行增减挂钩等措施,促进土地集约利用,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加大土地收储力度,强化用地报批跟踪,确保建设用地自收储完成3个月内完成报批,及时供应建设用地,保障项目落地开工。各部门要切实增强项目争取工作的主动性,扎实做好中省预算内、财政专项、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争取工作,主动到市赴省进京汇报沟通,争取更多上级资金支持,为项目建设提供有力资金保障,力争全县争取到位各类资金28.12亿元以上,同比增长7.3%以上。

四、夯实包抓责任。对50个重点建设项目实行县级领导包抓,全面落实一名领导牵头、一个部门包抓、一套班子服务、一个方案推进、一套机制保障的“五个一”工作责任,开展“进工地、到一线、解难题”活动,各包抓领导要亲自过问建设进度、亲自协调解决问题、亲自督办落实情况,各项目责任单位一把手要亲自上手,逐项目成立专班、制定方案、明确时限、夯实责任,逐一破解建设难题,全力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全面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五、优化投资环境。深入推进投资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精简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间,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和限时办结制,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和营商环境的违法行为。对建设环境实行分管副县长、公安局长、所在镇长、项目单位局长“四长负责制”,全力保障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六、加大招引力度。坚持招商引资“144520”工作机制,创新招商方式,拓宽引资渠道,以产业链招商为主攻方向,围绕富硒食品、钡盐新材料、文旅康养、女娲富硒茶、平利绞股蓝、装备制造、毛绒玩具(织袜)、秦巴医药、包装饮用水、现代物流等10条产业链谋划一批延链、补链、强链的重大产业项目,招引一批体量大、业态新、链条长的龙头企业和重点项目。推广提升“特色产品展示+重点项目推介”招商模式,加大以商招商、以情招商和吸引返乡创业力度,不断提升招商服务水平,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七、加快开工建设。对107个县级新建重点建设项目,尤其是49个一季度计划开工项目,各相关审批部门要按照“手续齐全立即办、完善资料尽快办、创造条件设法办”的原则,加快办理立项、规划、用地、环评审批,各项目责任单位要尽快解决制约项目开工的征地拆迁、水电气接入、资金落实等问题,为项目开工创造积极条件,确保一、二、三季度新建项目开工率达到40%、80%、100%。开工在建项目要盯紧抓牢建设各个环节,在确保施工安全和保障质量的前提下,全面加快建设进度,确保项目早建成、早投产、早达效。全力加快中省预算内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加快资金支付使用进度,确保一季度资金支付率达到40%。

八、加快入库纳统。县统计局、发改局要按照应入尽入、应统尽统的原则,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纳统工作指导;各项目责任单位要加快已开工项目建设进度,达到纳统条件后及时规范完善审批备案、施工合同等入库资料,做好项目现场定位、施工照片上传等前期工作,切实做到应统尽统、颗粒归仓,形成谋划一批、开工一批、纳统一批的良性循环,确保一季度完成地方固定资产投资14亿元以上、同比增长13%以上,全年完成地方固定资产投资87亿元以上、同比增长7%以上。

九、强化运行调度。对投资运行调度实行专班管理,以省市县重点建设项目、中省预算内投资项目、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等为重点,建立责任清单,实行台账管理;各项目责任单位要结合年度投资任务分解细化到月,科学调度每月投资进度,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确保投资稳定增长。

十、严格督查考核。对县级重点建设项目实行台账管理,每月公示进展情况,每季进行全县通报;对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实行“单月通报、双月约谈”工作机制;将入库纳统、投资进度、项目建设、资金争取等工作纳入县对镇和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县财政预算800万元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对项目前期工作成效显著予以前期工作经费补助(补助方式及标准依据《平利县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对稳投资工作成绩突出、综合贡献大、超额完成任务、综合考核靠前的镇和部门给予前期工作经费奖励。



平利县2022年稳农业十条措施

为稳定“三农”基本盘、发挥农业“压舱石”作用,2022年我县农业以优质、高效、生态为总要求,强化资金、技术、装备支撑,推动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保证粮食安全。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毫不放松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供应,大力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切实推进保面积、保产量。认真落实“耕地必须实至名归,农田就是农田,而且必须是良田”的硬要求,2022年新建高标准农田2万亩,粮食播种面积稳定26万亩、总产量达到5.9万吨,油菜播种面积稳定8万亩,打造中高山薯玉菜一体化、中低山稻油一体化以及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等示范基地5万亩,建成综合生产示范点8处。重点推进城关、西河、长安蔬菜保供基地“三改一提”,全县蔬菜种植面积稳定10万亩,有效提升蔬菜自给率和应急保供能力。(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镇)

二、做优首位产业。以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为抓手,把茶产业打造成乐业富民首位产业。坚持稳总量、优存量,以县级以上茶叶园区为重点,实施茶园提质增效3万亩,扶持建设夏秋茶生产线12条,提高产能1000吨。以建设中国名茶大县和陕茶出口基地县为目标,突出品牌宣传推介和营销网络建设,推进平利女娲茶、平利绞股蓝品牌价值评估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着力提升平利茶市场知名度、竞争力、占有率。加快推进茶产业集群发展和全产业链提质增效,实现“因茶致富、因茶兴业”。(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市监局、经贸局,各镇)

三、稳定生猪产能。恢复生猪产能,全年生猪饲养量达到25.5万头,出栏15万头,存栏稳定10.5万头,培育2个市级“猪沼园”产业示范园和1个标准化示范场。坚持“牛羊并举、禽渔并进”,抓好稻渔综合种养示范,确保全县肉、蛋、渔稳产保供。(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镇)

四、做精绞股蓝。支持产业大户或经营主体因地制宜发展绞股蓝,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建设标准化、规范化、绿色化绞股蓝种植基地,全县绞股蓝基地面积稳定5万亩。支持龙头企业与科研院所联合研发绞股蓝新产品、新工艺,延伸产业链条,提高产业附加值。(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教科局,各镇)

五、发展道地中药材。支持产业大户或经营主体联合小农户发展中药材,全县中药材种植面积稳定11万亩以上,培育中药材经营主体80家、县级示范园5个,新建中药材加工厂3家,完成“八仙党参”地理标志认证,逐步推进中药材产业链向后端延伸,实现产量、产值双提升。(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市监局,各镇)

六、做实林下经济。鼓励产业大户或经营主体通过流转林地或利用林业资源发展林下种植、养殖,重点支持核桃园提质增效和林下魔芋、林下养蜂、涉林养殖、食用菌产业,以及生漆、花椒、狮头柑、猕猴桃、金银花等特色经济林发展,构建主导产业引领、小众产业补充、多元增收的产业发展格局。(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农业农村局,各镇)

七、做强产业龙头。指导省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引导农业企业采取资产重组、引进资源、招商合作等方式盘活资产、降低债务,逐步走向良性发展轨道。支持经营主体复工复产、满负荷生产,鼓励有条件的创建市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2022年培育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1家、省级2家、市级3家,培育市级以上产业化联合体3个。(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农业农村局、经贸局、市监局、人社局、林业局、税务局、统计局、招商服务中心、农商银行,各镇)

八、强化科技支撑。积极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定期举办茶产业技术培训班,招引专家“坐诊”指导,支持龙头企业聘用大中专毕业生和乡土人才,落实科技特派员制度,切实解决产业发展人才短缺和技术瓶颈问题。2022年依托专业合作社组建茶园托管、原料采收、统防统治、代售代销社会化服务组织10个,成立专家大院1个,举办茶产业技术培训班2期,培训高素质茶农100名以上,支持龙头企业聘用专业人才20人,解决产业技术瓶颈3个以上。(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人社局、林业局、教科局,各镇)

九、落实扶持资金。制定出台《平利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022年富硒产业提质增效奖扶办法》《平利县2022年山林经济发展奖扶办法》,安排产业奖扶资金6000万元,支持富硒粮油、富硒茶、绞股蓝、生猪、中药材、山林经济等优势特色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

十、跟进配套政策。扩大茶叶、魔芋、生猪、玉米、水稻等优势特色产业农业政策保险覆盖面,降低自然灾害影响,增加产业经营收益。用足用活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积极开展土地污染治理和撂荒地整治,鼓励产业大户和经营主体利用撂荒地发展产业,不断加强耕地保护和质量建设,全面提高土地资源综合利用率。(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各镇)


平利县2022年稳工业九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若干措施的通知》(陕政办发〔2021〕43号)、《安康市2021年工业稳增长促投资若干政策措施》(安政发〔2021〕9号)精神,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确保2022年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技改投资增长6%,新增规上工业企业10户以上,非公经济占比63%以上,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设立工业发展基金。在省市支持政策的基础上,县财政安排工业发展基金1000万元,重点支持规上工业企业培育、工业项目建设、技改升级、市场开拓等,推动工业提质增效。(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经贸局)

二、大力培育规模企业。实施中小企业梯队培育计划,加大规模工业企业培育力度。对新进新建型、成长型入笼企业,县级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新三板挂牌上市交易企业,除享受省市政策外,县级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重大招商落地项目予以“一企一策”支持。(责任单位:县经贸局、县统计局、县财政局、县招商服务中心、县金融办)

三、全面落实减税降费。认真落实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小型微利企业减征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等税收优惠政策。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续至2022年6月30日。(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县经贸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

四、全力保障生产要素。对租赁入驻工业集中区标准化厂房,且带动就业达到10人/100平方米、设备投资不低于5000元/平方米的企业,享受三年房租补贴;对购置关键设备50万元以上(以正式发票为准)的企业,按照不超过购置额的10%申报项目补贴,最高给予500万元项目奖补;对企业信息化建设投资额超过50万元的项目,按照投资额的15%最高给予100万元奖励。对社会资本当年新建标准化厂房5000平方米以上,且投资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补。(责任单位:县经贸局、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县财政局)

五、支持拓展销售市场。支持工业企业参加进博会、广交会、丝博会等国内外促销展销活动,按照省外5000元/次、省内市外3000元/次标准给予补助(不与稳农业、稳商贸措施重复享受)。对在市场开拓、开发新产品、延伸产业链等方面存在困难的企业给予纾困帮扶,单笔补助额度不超过10万元。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举办优势工业品、“名优特产”消费品线上线下促销活动,免费为企业提供展销服务。(责任单位:县经贸局、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县财政局)

六、强化人才技术支持。对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团队)和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专家(团队)来平创新创业,申报省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分别最高给予500万元、100万元综合资金支持,并叠加享受县委引进人才政策。凡引进上述人才,按程序配套周转用房,优先保障其医疗便利、配偶就业、子女入园入学。(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教科局、县住建局)

七、鼓励企业创新管理。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和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对“隐形冠军”创新能力提升项目最高给予300万元奖补。对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给予奖励。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制造业企业研发投入年度新增部分最高给予500万元奖补。(责任单位:人社局、县经贸局、县教科局、县市监局、县科协)

八、提升为企服务质量。建立双月政银企座谈会制度,针对企业反馈的问题,列出清单,集中交办,限期销号。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实行投资审批“绿色通道”,积极推进互联网远程智能服务,继续实行重大投资项目审批代办制度,实行“一站受理、全程代办、服务到底”,扩大“网上登记”“微信办照”业务覆盖面。持续推进县级领导、各部门包联重点工业企业制度,及时化解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贸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市监局)

九、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大信用贷款投放,用好支农支小再贷款政策,开展“促融资纾企困”中小企业应收账款融资倍增专项行动。加强大宗重点商品价格监管和监测预警,强化市场供需调节,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持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不折不扣落实各项稳岗政策。大力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确保应还尽还,切实缓解企业流动资金压力。(责任单位:县经贸局、县财政局、县市监局、县人行、县人社局、县税务局)


平利县2022年稳建筑业九条措施

一是积极争取项目。积极对上争取政府债券、老旧小区改造、市政建设等项目政策支持(牵头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

二是搭建合作平台。组织资质高、业绩优、信誉好的本地施工企业与建设单位每两个月召开对接会、洽谈会,通过牵线搭桥,做大做强,提增建筑市场竞争力(牵头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等相关职能部门)。

三是定期开展招商。定期组织开展建筑业招商引资活动,吸引更多有实力的房地产和建筑企业落户平利,按照县政府培育“五上”企业政策予以补助(牵头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县招商服务中心)。

四是发挥国企作用。根据中省市文件要求,积极探索推进县城投公司和民营企业合股参与城市建设模式,发挥国企职能和民营企业资金优势,加速推进县城重点项目建设,为建筑市场健康发展注入活力。(牵头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

五是优化项目审批。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加快重点项目行政审批进度,当好建筑企业、房产开发和其他相关企业的“保姆式服务员”(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行政审批局等)。

六是放宽收费时间。对符合开工条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取时间放宽至办理预售前,政府类投资项目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取时间放宽至竣工验收前(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住建局)。

七是加大援建力度。成立县级重点项目援建工作组,以原电影公司、原电机厂片区棚户区改造、原平利饭店、原物资公司仓库等片区开发、城东运动公园(地下停车场)、新正街西段道路提等改造和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等重点项目建设为重点,加大土地房屋征迁、矛盾化解和环境保障工作力度,力促项目加快推进(牵头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城关镇等)。

八是净化建筑市场。落实建筑业企业违法失信“黑名单”联合惩戒机制,坚决打击违法发包、转包、分包和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住建局,配合单位: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九是强化行业监管。强化项目资金、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确保项目资金使用规范,工程质量优良,施工安全可靠(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各镇人民政府等)。


平利县2022年稳商贸六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促消费稳增长工作部署,繁荣活跃市场消费,推动我县商贸业高质量发展,确保2022年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9%,新培育限上商贸企业20户,培育对外直接投资主体1户,培育知识密集型服务进出口主体1户,完成进出口贸易总额6500万元(人民币),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设立商贸专项基金。县财政安排300万元,设立商贸发展专项基金,重点扶持限上商贸主体培育、外贸企业开拓市场、发展电子商务等,推动商贸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经贸局)

二、大力培育限上企业。全力推进商贸业“个转企、企升规、规入统”,对新培育纳统的限上商贸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支持社区商业综合体、乡镇商贸中心建设,对新增营业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且投资入库达1000万元以上,集购物、餐饮、住宿、文娱、商务办公等三种以上商贸功能于一体的大中型商业综合体项目,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新增3000平方米以上,投资入库达800万元以上,集购物、餐饮、休闲娱乐、农产品收购加工、商品配送等两种以上功能于一体的乡镇商贸中心,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责任单位:县经贸局、县统计局、县财政局)

三、鼓励活跃消费市场。鼓励商场、超市、餐饮、住宿企业延长营业时间,繁荣夜间经济;鼓励企业运用物联网、大数据等手段提供线上线下融合消费体验,激发消费潜力,确保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排名全市前列。对社零总额县内前10名的企业(零售业前5名、住宿餐饮业前3名、批发业前2名)一次性分别奖励3万元、2万元、1万元。(责任单位:县经贸局、县统计局、县财政局)

四、支持开展促销活动。支持商贸企业积极参加进博会、加博会、广交会等各类展会展销活动,按照国外10000元/次,省外5000元/次,省内市外3000元/次(不与稳农业、稳工业措施重复享受)标准予以奖补;鼓励企业积极开展让利促销活动,充分利用节假日繁荣“假日经济”,对在经贸局备案、批准并成功举办的购物节、年货节、文化节、美食节等活动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经贸局)

五、全力拓展外贸出口。健全外贸综合服务体系,支持企业稳定外贸订单、拓展海外市场,重点扶持本地企业产品出口创汇,对当年度出口总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出口总额达到2000万元至4000万元的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出口总额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给予30万元奖励(其中茶产品出口按平政办发〔2021〕126号文件相关奖扶标准执行,不重复享受上述奖励政策)。支持企业积极开展境外投资,对当年完成境外直接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经贸局、县农业农村局)

六、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整合各类资源,常态化开展电商知识培训。鼓励电商企业借助第三方电商平台或自建平台开展网络零售业务,大力销售本县农特产品、社区工厂产品、工业产品,年度农产品网销额达到5000万,工业品网销额达到500万,经审核认定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奖励。支持企业开展跨境电商业务,对出口货物达到50万美元以上的,给予5万元奖励。鼓励现有电商直播基地积极参与国家、省、市级电商示范企业评选活动,支持电商企业做大做强,对获得上述荣誉称号的企业分别给予8万元、5万元、3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县经贸局、县财政局)


公文PDF原件:平政办发〔2022〕1号.pdf

图解: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利县2022年稳投资、稳农业、稳工业、稳建筑业、稳商贸等措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