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安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安康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陕西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含县域高质量发展专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安工信字〔2022〕124号)要求,经公开征集,企业自主报名,专题会议初审,认为平利县电机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平利县女娲银峰茶叶有限公司、平利县一茗茶业有限公司、平利县八仙云雾茶业有限公司、安康秦汉古茶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平利县神草园茶业有限公司、陕西女娲神草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符合申报条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及群众监督。公示期为3天,从2022年11月2日—11月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平利县经贸局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实名反映并提供凭据。受理电话:0915-8410582。
平利县经济贸易局
202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