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利县长安富硒产品加工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已由平利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工字[2022]16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平利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平利县长安镇。
2.2 工程规模:新建园区主干道路4公里(沥青路面),架设桥梁2座,园区内辅助道路3公里(水泥路面),配套建设电力、堤防、给排水、停车场及其附属设施等。
2.3 项目投资总额:3000万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1000万元)。
2.4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平利县长安富硒产品加工园区基础设施项目一标段;标段编号: E6109263546s42y15sl7001;标段类型: 施工;
标段名称:平利县长安富硒产品加工园区基础设施项目二标段;标段编号: E6109263546s42y15sl7002;标段类型: 施工。
2.6 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平利县长安富硒产品加工园区基础设施项目一标段:建设内容:园区北侧沿河沥青道路车行道宽度8m,长度约525m,沥青路面面积4504.76㎡,人行道及厂房铺装透水砖2863.70㎡,路缘石1045m,栏杆811m,雨污水管道1064m,雨污水检查井36座,雨水口49个,化粪池1座,消火栓6个;K0+24.2475中桥长度33m,桥宽12m,包含桥台两座、中间桥墩一座,钢筋混凝土空心板桥面板;概算投资:约650万元;招标范围:平利县长安富硒产品加工园区基础设施项目一标段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答疑纪要所涉及的全部内容;
标段名称:平利县长安富硒产品加工园区基础设施项目二标段:建设内容:园区南侧水泥混凝土道路车行道宽度6m,长度约520m,水泥砼路面面积3626.03㎡,路缘石1072.67m,雨污水管道1208.05m,雨污水检查井37座,雨水口17个,化粪池1座,给水管371.6m,消火栓5个,预埋电缆656.23m;概算投资:约350万元;招标范围:平利县长安富硒产品加工园区基础设施项目二标段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答疑纪要所涉及的全部内容。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平利县长安富硒产品加工园区基础设施项目一标段: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标段名称:平利县长安富硒产品加工园区基础设施项目二标段: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标段名称:平利县长安富硒产品加工园区基础设施项目一标段: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标段名称:平利县长安富硒产品加工园区基础设施项目二标段: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申请人基本信息及拟派项目经理基本信息须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js.shaanxi.gov.cn/)/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
3.5 申请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资格预审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投标确认时间
投标确认时间从2022年10月31日08时00分至2022年11月05日18时00分。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请于2022年10月31日08时00分至2022年11月11日09时00分前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下载资审文件。
6.2 标段名称:平利县长安富硒产品加工园区基础设施项目一标段: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0.00元。
标段名称:平利县长安富硒产品加工园区基础设施项目二标段: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0.00元。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1日09时00分,地点为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采购与招标网》、《平利县人民政府网》、《三秦都市报》等媒介上发布。
9.其他
本项目须按平纪发(2018)18号文件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工程项目建设廉政合同》,明确双方在工程项目廉政建设方面的相关要求。监督电话:0915-8661186 ,县纪委监察委举报电话:12388、0915-8428944;举报网址:http://shananxi.12388.gov.cn。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平利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平利县经济技术开发区 |
地址: |
平利县水晶郦城10号楼2单元201室 |
联系人: |
邹先生 |
联系人: |
刘镇 |
联系电话: |
15229746210 |
联系电话: |
155915919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