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安康市商务局、安康市财政局《关于申报促进消费、物流降成本资金项目的通知》(安商发〔2022〕117号)要求,现公开进行项目征集,请各企业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企业于10月29日前与县经贸局商务股联系,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汤显焕 电话:0915-8410506
附件:安康市商务局、安康市财政局《关于申报促进消费、物流降成本资金项目的通知》(安商发〔2022〕117号).pdf
平利县经济贸易局
202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