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利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023年富硒特色产业提质增效奖扶办法》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 发布时间:2022-10-21 17:44 【 字体:
文件名称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利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023年富硒特色产业提质增效奖扶办法》的通知
索引号 zfgzbmxzfbgs/2022-1987 公开目录: 规划计划,政府办文件,“三农”政策
公开责任部门 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平政办发〔2022〕93号 成文日期: 2022年10月20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年10月21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现将《平利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023年富硒特色产业提质增效奖扶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20日

平利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023年富硒特色产业提质增效奖扶办法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县域富硒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产业振兴,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奖扶对象

1、支持通过二次流转(或托管),推行适度规模经营的县级以上(含县级)茶叶园区业主。

2、支持扩大夏秋茶生产、提高茶资源利用率的经营主体。

3、支持茶产品出口创汇、进央企总部、国家部委和线上销售平利茶产品的经营主体;支持县茶文化主题街区公共服务功能完善和提升市场交易能力的茶叶专卖店。

4、支持通过土地流转或联营联建,发展绞股蓝、中药材、富硒粮油、设施蔬菜基地及开展撂荒地治理的经营主体或产业大户;在安平高速、平镇高速沿线直观坡面种植富硒油菜的经营主体及农户;实施大豆带状复合种植、纯种及茶桑烟果套种大豆的经营主体及农户。

5、支持创建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经营主体。

6、支持开展“两品一标”认证、公用品牌宣传以及新产品、新品种、新技术研发推广的企事业单位。

7、支持扩大生猪产能、提质增效的千头以上(含千头)规模猪场、适度规模养猪大户、畜产品加工企业。

8、支持新建或改扩建茶叶、绞股蓝、中药材、富硒粮油加工厂的经营主体。

9、支持新建设施蔬菜基地、育苗基地、融合发展示范基地、蔬菜产品加工项目的经营主体和产业大户。

10、支持贷款规模较大、通过年度监测的市级及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贷款贴息。

11、支持发展特色产业的“三类”重点监测对象。

二、奖扶重点及标准

1、富硒粮油产业。对经营主体实施稻油规范化种植基地、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基地、富硒粮油种植示范基地、粮油加工厂建设、农机社会化服务、新品种和新技术引进示范、“两品一标”认证、治理撂荒地种粮及实施重大病虫害防控等项目予以奖扶;对经营主体及农户在安平高速、平镇高速公路沿线直观坡面种植油菜予以奖扶。具体奖扶标准见附件1。

2、大豆种植。对经营主体或农户实施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纯种或茶桑烟果套种大豆予以奖扶。具体奖扶标准见附件2。

3、富硒茶产业。对推行适度规模经营、扩大夏秋茶生产、亩均效益明显的县级以上(含县级)园区或经营主体,在茶园管护、生产加工仓储设施设备购置、夏秋茶产出等方面予以奖扶;对创建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且认定命名的茶企业予以奖扶;对提升平利县茶文化主题街区市场交易功能、茶叶出口创汇、产品进央企总部和国家部委的经营主体予以奖扶;对在知名电商平台开设平利茶品牌旗舰店、销售平利茶体量较大的市场经营主体出县快递产业物流费予以奖扶;对开展平利茶叶公共品牌宣传推介,以及研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品种、新专利、开展“两品一标”认证和获得科技进步奖的企事业单位给予奖扶;对市级以上龙头企业招引人才予以奖扶;对市级及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贷款利息予以补助;对开展茶园代管、代耕、代收和茶网蝽防治的社会化服务组织予以奖扶。具体奖扶标准见附件3。

4、生猪产业。对千头以上规模养猪场进一步完善场内生产设备、粪污处理、疫病防控等设施,新增能繁母猪,扩大生猪产能,带动农户从事生猪养殖等环节予以奖扶;对畜产品加工企业扩大营销市场、在商超设立专柜达到销售目标、带动农户从事生猪养殖的予以奖补;对符合标准的老旧场改造予以奖扶。具体奖扶标准见附件4。

5、中药材产业。对产业大户、经营主体实施中药材种苗繁育基地、种植基地、基地巩固提升、初级加工厂建设、加工厂改造提升予以奖扶;对企事业单位开展中药材地理标志“名特优”等认证予以奖扶;对中药材生产企业引进先进中药材生产设备予以奖扶。具体奖扶表准见附件5。

6、设施蔬菜产业。对种植大户、经营主体新建设施蔬菜基地、育苗基地、合作社培育、新品种和新技术试验示范、科技服务人才引进等予以奖扶;对长安蔬菜种植示范基地予以奖扶。具体奖扶标准见附件6。

7、“三类”重点监测对象发展产业。对“三类”重点监测对象发展茶叶、绞股蓝、中药材、富硒粮油、魔芋、核桃、食用菌、烤烟及畜禽养殖等特色产业予以奖扶,原则上每户产业奖补不超过5000元。具体奖扶标准见附件7。

三、资金保障

从2023年涉农整合资金中统筹安排6600万元资金用于富硒特色产业奖扶,其中:富硒粮油产业900万元,大豆种植900万元,富硒茶产业3000万元,生猪产业500万元,中药材产业500万元,设施蔬菜产业500万元,“三类”重点监测对象产业奖补300万元。

四、实施程序

1、核定周期。本办法核定奖补周期为: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止。各镇2022年12月底前指导辖区产业大户、经营主体、村集体完成拟奖扶项目申报工作,并做好镇级审核。

2、申报程序。2023年产业奖扶项目申报严格按照“户(经营主体)申请、村核实、镇申报、县审定”的程序进行。产业大户和经营主体向项目所在村递交产业奖扶项目申请,镇村产业发展指导员和驻村干部(第一书记或工作队长)对申请的产业奖扶项目进行核实,经村“两委”初审通过并公示10日后,报镇政府进行复核,复核确认后由各镇报县农业农村局审定。

3、审核认定。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各镇申报的产业奖扶项目申请,牵头开展实地踏查、研判论证,对拟建设项目和拟奖扶资金进行为期10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下达项目资金计划。各镇负责组织产业大户和经营主体按照项目计划认真实施,并加强项目监管。未按时上报或未经确认的建设项目不纳入奖扶范围。

4、验收评价。确定奖扶的建设项目,采取先建后补方式推进。各镇按照节令及时组织初验后,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验收报告,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检查验收、结果报县政府审定并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农业农村局将奖扶资金直接兑现到建设业主和农户。涉及经营主体申报的奖扶项目,必须把落实联农带农机制作为验收奖扶重要条件之一,确保取得明显成效。

5、其他事项。投放到村集体用于购置农业生产、加工、精制精选、仓储设施的项目资金,经村申请、镇审核、县审定并公示无异议后,按照农时节令及时投放到村集体。对产业提等升级和创新发展中遇到的突出问题,由县长或分管县长召开专题办公会议,采取“一事一议”办法予以支持。

五、工作要求

1、明确工作责任。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富硒特色产业奖扶项目论证、制定核查验收办法、牵头组织检查验收、兑付奖扶资金等工作。各镇要严把政策标准,认真做好富硒特色产业奖扶项目审核、申报、实施、初验等工作。

2、抓好政策落实。县农业农村局要按照“量力而行”原则,对奖扶项目建设内容和标准严格把关,对资金额度严格把控,防范风险。各镇要广泛动员,充分发挥县镇村产业发展指导员作用,督导产业大户、经营主体高质量推进富硒特色产业项目建设,对产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协调解决,落实好联农带农机制,切实增加群众收入。

3、加强项目管理。各镇要健全奖扶项目规划申报、组织实施、检查验收等过程性资料台账;县农业农村局要建好产业验收台账和资金兑现专账。对存在不良征信、违法违规、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不力的产业大户和经营主体不予奖补。对核查发现或群众举报有恶意套取骗取奖扶资金的相关人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所涉及的产业项目负责人列入“失信名单”,取消项目申报资格。

附件:1.平利县2023年富硒粮油产业奖扶标准.pdf

2.平利县2023年大豆种植奖扶标准.pdf

3.平利县2023年富硒茶产业奖扶标准.pdf

4.平利县2023年生猪产业奖扶标准.pdf

5.平利县2023年中药材产业奖扶标准.pdf

6.平利县2023年设施蔬菜产业奖扶标准.pdf

7.平利县2023年“三类”重点监测对象产业奖扶标准.pdf


公文PDF原件:平政办发〔2022〕93号.pdf

图解: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利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023年富硒特色产业提质增效奖扶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