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关于征求《平利县代理记账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函 | ||
索引号 | zfgzbmxzfbgs/2022-1970 | 公开目录: | 其他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县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2年10月18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2年10月18日 |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代理记账行业行为,规范代理记账监管工作流程,促进代理记账行业健康发展,前期我局起草了《平利县代理记账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对上述《征求意见稿》有修改意见,请于2022年10月31日前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反馈。
1、电话:8421862 18992520945;
2、邮寄地址:平利县城关镇新正街173号平利县财政局;
3、电子邮箱:plczj001@163.com;
4、各镇、各部门回复意见可通过公文平台发送至平利县财政局。
附件:《平利县代理记账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平利县财政局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