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平利县代理记账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函

信息来源:县财政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2-10-18 11:50 【 字体:
文件名称 关于征求《平利县代理记账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函
索引号 zfgzbmxzfbgs/2022-1970 公开目录: 其他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2年10月18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年10月18日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代理记账行业行为,规范代理记账监管工作流程,促进代理记账行业健康发展,前期我局起草了《平利县代理记账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对上述《征求意见稿》有修改意见,请于2022年10月31日前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反馈。

1、电话:8421862 18992520945;

2、邮寄地址:平利县城关镇新正街173号平利县财政局;

3、电子邮箱:plczj001@163.com;

4、各镇、各部门回复意见可通过公文平台发送至平利县财政局。

附件:《平利县代理记账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平利县财政局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