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城镇老旧小区老化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项目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2-10-10 17:37 【 字体:

1、招标条件

平利县城镇老旧小区老化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已由平利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投字【2022】25号文件和平发改招核【2022】6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专项资金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平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宏业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西直街、康华苑、月城巷、桃子坪、建设路5个老旧小区。

2.2 工程规模:计划改造1634户,改造燃气管道29000米,改造污水管网9500米,改造雨水管网5900米,道路恢复15000平方米,配套检查井、雨水口等(本次招标主要为改造燃气管道)。

2.3项目投资总额:本工程总投资约2585万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320万元);

2.4 计划工期:项目建设计划工期12个月;

2.5标段划分:本次工程施工招标分为1个标段;

标段名称:平利县城镇老旧小区老化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项目;标段编号:E6109263546yu0j15czn001;标段类型: 施工;

2.6 招标范围:平利县城镇老旧小区老化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答疑纪要所涉及的全部内容;

2.7其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安装许可证(压力管道)GB1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联合体投标: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申请人信誉要求

3.4.1申请人基本信息要求:申请人资质基本信息及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执业基本信息应在“陕西建设网(http://js.shaanxi.gov.cn/)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

3.4.2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资格预审方式

4.1本次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预审方式。

4.2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投标确认时间

投标确认时间从2022年10月11日08时00分至2022年10月17日18时00分。

6.资审文件的获取

6.1 请于 2022年10月11日08时00分 起至2022年10月25日09时00分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下载资审文件。

6.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0.00 元,售后不退。

注:如因投标企业自身原因未按照时间规定下载文件,导致后续参加资格预审失败的,投标企业自行负责。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2年10月25日09时 00分 ,地点为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平利县人民政府网》、《三秦都市报》 等媒介上发布。

9、其它

9.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潜在申请人可通过“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变更网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审查时,所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填报的人员信息一致。

9.2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单位名称、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相关信息)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相关信息不一致或不完善,造成资审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9.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但将不同时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

9.4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工程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平利县城关镇平安大道

联系人:贺先生

邮 编: 725500

电 话:0915—8421981

招标代理机构:宏业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康市大桥路兴科金地B2栋2401

邮 编:725000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3379598677

平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