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禁止向学校摊派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涨粉”“评比”“推销”等指令性任务的通知》(陕政教督办函〔2022〕20号)要求,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现公告如下:
1.举报电话:
0915-8421833 0915-8418982
2.受理单位:
平利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3.举报范围:
要求教师、家长、学生安装、使用各类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政务类APP或公众号的现象;向学校摊派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涨粉”“评比”“推销”等指令性任务的现象;将政务类APP或公众号“涨粉”需求以及各类评比任务,通过家长群转嫁给学生家长,加重学校和家长负担的校园“指尖形式主义”的现象。
特此公告。
平利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