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申报2022年市级循环农业类航母园区和第十一批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循环农业、渔业类)的公告

信息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2-08-19 10:37 【 字体:

为认真做好我县2022年循环类市级航母园区和第十一批市级现代农业园区申报工作,根据《安康市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申报2022年市级航母园区和第十一批市级现代农业园区的通知》(安农园办〔2022〕1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市级现代农业园区

1.经营主体:现代农业园区经营主体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按照企业化经营、商品化生产、市场化运营的理念,建立现代经营制度和产业联盟等利益联结机制,内部分工明确、管理规范、档案健全。

2.基础设施:园区布局合理,标识标牌及“四至”范围明确,水、电、路等基础设施配套齐全,环境整洁优美;有完善的储藏、交易、配送等物流设施,有农产品销售平台。

3.产业规模:具有一定的产业基础和规模,相对集中连片,园区内产业集中度高,主导产业的规模或产值占比达到60%以上,生产、加工、销售等产业链条完整。种植类园区规划面积500亩以上,园区现有核心面积300亩以上。茶叶类建有加工厂1000平方米以上,加工设备齐全,取得SC认证,年产茶20吨以上;取得“安康富硒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权,有注册商标;魔芋类基地较为规范,种植品种以“安康花魔芋”“安魔128”为主,年产魔芋300吨以上,建有加工厂500平方米以上,加工设备齐全;蚕桑类基地较为规范,建有养蚕室1000平方米以上,设备齐全,年养蚕150张,产茧5吨以上,建有桑蚕产品加工厂1000平方米以上,设备齐全;生猪类园区规划面积500亩以上,现有种植产业园面积200亩以上,实施“畜沼园”种养模式,圈舍面积在3000平米以上,当年能繁母猪存栏300头以上,养殖场实行封闭式管理, 动物疫病防控、粪污资源化利用等设施齐全,有专门的兽药室,药品购买、存放、管理和使用制度完善。渔业类池塘养殖面积在20亩以上,大水面养殖面积在100亩以上。

4.科技水平:园区应用现代化的生产技术和工艺流程领先,良种、良法覆盖率达100%,技术培训等服务保障体系完善,机械化、智能化、物联网、互联网等技术在园区得到推广应用。

5.质量安全:园区注重循环利用、清洁生产,推行“一控两减三基本”并取得实效,有农产品质量检测设备、人员和相关管理制度,园区内农产品优质安全,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

6.示范带动:园区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高于周边区域,对农业产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和脱贫成果巩固具有较强的引导、示范和带动作用,茶叶、魔芋、蚕桑类园区带动农户60户以上,生猪类常年固定用工10人以上,渔业类园区带动农户10户以上。

7.其他情况:园区加工厂用地和环评手续齐全,生猪类需有动物防疫许可证,渔业类需有水域滩涂养殖证。申报园区经营主体无非法集资、企业征信、偷税漏税、质量安全、重大疫情、环境污染、违法占地等问题。

(二)市级航母园区

1.主体培育:以生猪、茶叶、魔芋为主导产业的市级以上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主体必须为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合作社或市级及以上产业链链主企业。

2.品牌建设:建立“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的品牌体系,并成功注册自有商标,有相应的加工厂房、加工设施设备,具备一定的生产加工能力,生产的产品符合市场准入要求,涉及农产品加工的园区必须通过SC认证。

3.科技支撑:与市级及以上科研院所或技术推广单位合作,有长期合作的专家团队,注重新技术推广和新品种引进。

4.三产融合:按照田园综合体的建设模式,统筹园区一产生产,配套完善农产品加工,注重加工物流产出效益,适当发展“农业+”旅游、康养、休闲等新业态,生产、加工、物流、休闲等全产业链推进格局初步形成,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5、质量安全: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或实施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大力推广绿色防控、有机肥替代等技术,严禁兽药滥用和违禁药物、添加剂非法使用。

6、示范带动:市建立“企业+合作社+农户”的产业联合体发展模式,围绕带动群众增收、主导产业培育、三产融合和综合效益提升等方面,建立联农带农、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联结机制,确保农民共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带动发展产业农户120户以上。

7、其他:园区基础设施用地和环评手续齐全,申报园区经营主体无非法集资、企业征信、偷税漏税、质量安全、重大疫情、环境污染、违法占地等问题。

二、创建数量

市上下达平利县创建市级现代农业园区5个(循环园区3个、生态渔业园区2个)、市级航母园区2个。采取经营主体申请、镇政府初审、主管部门核查、县政府审定的方式遴选创建主体。经现场核查,在同等符合申报条件的前提下,对申报主体现有产业建设的规模大小、高准高低、带动能力强弱、发展前景好坏等情况进行比较,择优推荐上报。

三、证明材料

1.土地流转资料:魔芋、蚕桑、生猪、渔业为主导产业的园区需提供土地流转合同、支付土地流转租金凭证。

2、SC认证、水域滩涂养殖证、动物防疫许可证等。

3、注册商标、“安康富硒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授权资料。

4、2022年带动农户台帐。

5、基础设施用地手续、环评手续、企业征信等。

证明资料不限于上述清单。

四、申报时间

请符合申报条件拟申请创建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和市级航母园区的农业经营主体,于2022年8月22日12:00前将书面申请(需说明当年建设内容与投资额)、园区基本情况表和证明材料一并报县农业农村局发展计划与农综股(县农商行1206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姜莉  联系电话:8417826   13992573626

附件:平利县拟申报第十一批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基本情况表、平利县拟申报2022年市级航母园区基本情况表.xls

平利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