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下达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第二批)资金的通知》(平财农【2022】59号)精神,现将拟实施的第二批衔接资金跨县务工一次性交通费补助项目100万元使用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2年8月17日至8月2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出意见。如无异议,公示期满后公示内容将按照程序实施。
公示单位:平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12317 0915-8420996
地 址:平利县城关镇平安大道北侧
电子邮箱:plrl8@163.com
附件:平利县人社局2022年第二批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计划表.xlsx
平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