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平利县促进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奖励扶持暂行办法》(平政办发〔2021〕140号)相关规定,经平利县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场抽查和资料核验,并通过2022年7月21日平利县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第二次联席会议审议,对截至2022年7月21日前申报的符合兑现“引客入平”奖的旅行社团队公示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