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康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安财社【2021】111号)文件精神,经审核,拟给予黄朝玲等5名创业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2.5万元,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来人、来电或来信反映。
公示时间:2022年7月20日至2022年7月26日
受理股室:平利县创业担保贷款办公室
地 址:平利县城关镇平安大道北侧
邮 编:725500
受理电话 0915-8423162 受 理 人:杨榕榕
附件:平利县2022年第五批一次性创业补贴公示花名册.xls
平利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
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