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6月27日-2022年7月3日(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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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关于平利县遇仙沟石英矿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平环函〔2022〕43号).doc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平利县遇仙沟石英矿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平环函〔2022〕43号 |
2022年6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