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关于在县城河滨路沿线增设健身设施的提案
提案人:吴礼刚
理由:平利县城河滨路东起冲河口西止高速路马家梁高架桥,全长6公里。河滨路经十多年如一日持续建设,绿化亮化美化,全程绿树成荫、小桥流水、空气清新、环境优美,已成为县城居民及外来游客锻炼身体和休闲漫步的主要场所,满足了人们休闲健身的需求,达到了提高县城品位的建设目的。但是由于河滨路沿线没有健身设施,清晨跑步锻炼的人们需要做锻炼后拉伸放松,有的在行道树树枝上做引体拉伸,有的在路边栏杆上压腿放松,既不安全也不文明,跑步和晨练的人觉得很不方便,成为河滨路建设的美中不足。晨跑健走爱好者多有呼吁,希望在河滨路沿线增设健身器材。
建议:在不影响河滨路整体布局和美观的前提下,于河滨路沿线绿化带中或其他适合位置增设三至四处简易拉伸健身设施。建议在众鑫建材城前面、西大桥北附近、月湖虹桥北附近、清水广场等处安装简易健身设施。为不影响河滨路整体布局和美观,每处可仅安装高低单杠1付、肋木架单杠组合1付、双杠1付、漫步机1付,以满足人们锻炼后拉伸放松的需求。
处理状态:正在办理
| 责任编辑:王文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