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关于对河滨路彩虹桥至西大桥段路面进行大修的提案
提案人:李玉玲 平利县瑞星汽贸有限公司
理由:河滨路彩虹桥至西大桥段是安平高速西出口至县城的必经之路,是代表我县门户及城市形象的市政路段。路面工程于2014年建成,至今已历时接近8年。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拉大了城市框架,我县城市建设也围绕此路展开,陈家坝工业园区、第二人民医院、老年公寓、政务中心、第四小学以及第三幼儿园相继落户,人流物流剧增。同时由于该路段地势平坦,路幅宽度宽以及视线开阔,行车条件好,原本应该途径国道346国道的大型车辆,全部改道从此路段通行,交通量大大增加,加之重型车辆超限超载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对该路段造成较大损害,路面坑槽、网裂大量出现,给过往车辆及行人造成较大安全隐患。曾经有个别车辆因车速较快躲闪不及,轮胎落入坑槽造成车辆受损,还通过12345平台反映过情况。期间,虽经市政部门对路面进行过数次维修,交警部门也明令禁止重型车辆不得从此路段经过,但是始终治标不治本,路面坑槽、网裂一天天扩大和增加,不仅对行人车辆造成安全隐患,同时修补的路面像新衣服上的“补丁”,严重影响城市形象及过往车辆安全,且车辆扬尘、噪音也对环境以及周边住户造成较大影响。
建议:1.尽快启动河滨路彩虹桥至西大桥段路面大修工程,通过工程措施,彻底修复路面,消除安全隐患,保障行车安全,提升城市形象。
2.大修工程结束后,建议公安交警部门在该路段与国道346交接口处设置监控以及醒目提示牌,大型车辆不得从此路段经过,违者重罚。尽可能减少超限超载车辆通行对该路段的损害,延长路面使用寿命,使广大人民群众长久受益。
3.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强化市政管理及路面保洁,杜绝车辆乱停乱放及商贩摆摊叫卖现象,提升整体形象,为建设精美县城奠定坚实基础。
处理状态:正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