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做好2022年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2-05-12 16:33 【 字体:

一、政策背景 

我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指示精神,全力抓好秸秆禁烧工作,确保全县“不见烟雾、不见火光、不见黑斑”,坚决杜绝因焚烧秸秆(垃圾、杂草、枯枝、落叶)行为影响空气环境质量现象发生,提升县域空气质量,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

二、主要内容

各镇人民政府要迅速安排部署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层层签订责任书,压实责任,传导压力,做到人员、责任、措施、奖惩“四到位”。要对辖区内秸秆综合利用情况要实行清单式管理,坚持因地制宜、分类管理,制定秸秆还田、离田方案,确保抓出成效。要充分发挥网格化管控作用,完善以乡镇为主体、村(社区)为基础、村(居)民小组为单位的网格化秸秆禁烧管理责任体系,落实干部包片值守、包村巡查,专人负责、严防死守,各村(社区)要成立巡查队伍,加强日常巡查,确保秸秆禁烧工作全覆盖无空白,责任落实无盲点,达到白天不见烟、晚上不见火(点)。

市生态环境局平利分局要采取专项督查、明察暗访和常态化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秸秆禁烧监管,对巡查情况进行通报,对违规焚烧秸秆行为及时处罚到位,对不接受处理或阻挠执法的,及时向公安机关移交线索。

县公安局要加强执法检查,对妨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县农业农村局要进一步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培训,细化分解秸秆综合利用目标和责任,加强考核通报,不断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

县交通局、公路段负责国省道公路沿线及公路用地范围内秸秆禁烧管理。

县林业局负责开展森林防火区农事用火专项洽理,落实禁烧区域的各项工作。

县住建局负责做好露天焚烧垃圾和建筑工地焚烧建筑垃圾的监管执法。


原文链接: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

图解: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