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对《平利县遇仙沟石英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审查结果的公示

信息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4-20 08:41 【 字体:

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和《土地复垦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和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陕国土资环发〔2017〕11号)文件的有关要求,我局组织市级专家对《平利县遇仙沟石英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和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平利县自然资源局联系。以单位名义反馈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平利县城关镇月湖南路

联系单位:平利县自然资源局生态修复股、土地管理股

联系电话:0915-8428019、0915-2110611

附件:《平利县遇仙沟石英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及专家评审意见.pdf

平利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