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工作启动

信息来源: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4-20 08:37 【 字体:
全县广大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

优待证作为持证人彰显荣誉的载体、享受优待的凭证,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的关心关爱。优待证由退役军人事务部统一制发,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两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和《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及中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为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或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其中:

(一)退役军人是指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等人员。

(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退出现役的警官、警士和义务兵等人员。

(三)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配偶、父母(抚养人)、子女,以及由其承担抚养义务的兄弟姐妹。

两种优待证申领条件均符合的申请人,可根据意愿申领其中一种。具有双重或多重身份的对象,其相关身份均录入优待证,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优待服务。

二、申请时间

自告知之日起,全县全面启动优待证申领工作。

三、申请地点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原则上应向户籍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优待证。不在户籍地常住的对象,可向常住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优待证。

四、所需材料

(一)退役军人所需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簿;

3、退伍证、转业证、军队离退休证、复员证等退役军人身份证明材料或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相关档案证明材料;

4、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残疾军人提供);

5、立功受奖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6、近期1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电子证件照片(规格为352像素(宽)*440像素(高),JPEG格式,分辨率300DPI,大小为20k—50K)。

7、委托他人申请的,受托人需提供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及委托书等相关证件或材料。

(二)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所需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簿;

3、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

4、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户籍地村(社区)居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申请人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在同一户口簿)、出生证明等。已经建档立卡的优待证申领对象,如信息有误或材料不完善,需根据建档立卡系统提示信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

5、近期1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电子证件照片(规格为352像素(宽)*440像素(高),JPEG格式,分辨率300DPI,大小为20k—50K)。

五、注意事项

1、认真落实好疫情防控要求,避免出现人员聚集,各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将分村(社区)、分区域、分网格有序办理,具体办理时间以各镇退役军人服务站通知为准。

2、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需符合法律、纪检、金融、个人信用等有关规定。

六、服务网点(附表)

感谢全县广大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对退役军人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服务!

平利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