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陕西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陕财办金【2020】19号)规定,经审核,拟给予平利县隆昌中药材有限公司等两家小微企业创业贷款贴息,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来人、来信或来电反映。
公示时间:2022年4月19日至2022年4月25日
受理股室:平利县创业担保贷款办公室
地 址:平利县城关镇平安大道北侧
邮 编:725500
受理电话:0915-8423162
受理人:杨榕榕
附件:平利县2022年第三批小微企业贷款公示花名册.xlsx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