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TZB2022-AK-00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平利县长安镇高峰村石牛河堤设施建设(集镇安置区配套设施)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4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1、原“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应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质,提供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外省企业在陕承揽业务前,应登录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陕西省建筑市场一体化平台企业库中无法查询的外省建筑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变更为“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质,提供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外省企业在陕承揽业务前,应登录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陕西省建筑市场一体化平台企业库中无法查询的外省建筑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4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平利县长安镇人民政府
地 址:平利县长安镇
联系方式:0915-83513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宏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平利县城关镇东三路22号
联系方式:0915-84232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女士
电 话:15029251590
宏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