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受理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2年4月11日—2022年4月22日(10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联系电话:0915-8416336 传真:0915-8416338
邮箱:plhbj200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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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重晶石粉加工和重晶石弃渣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附件2:平利县中恒重晶石粉有限责任公司年处理15万吨重晶石废渣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