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信息来源:县财政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4-08 11:23 【 字体:

——2022年3月19日在平利县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平利县财政局    陈晓军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报告我县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全县财政工作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来平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十六届十次、县人大十八届六次会议和县十七次党代会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三新”任务,实现“三高”目标,竭力兜牢“三保”底线,全力防范风险红线,聚力深化财政改革,扎实推动提质增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为建设陕西乡村振兴示范县贡献了财政力量。

2021年,全县实现财政总收入36331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9%,同比增长4.6%。争取到位财力性转移支付9830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116501万元,政府债券资金38861万元,盘活财政存量资金19784万元。全县财政总财力达到302020万元,占调整预算的97.6%,财政总支出达到299027万元,占调整预算的96.6%,较好地完成了财政预算收支目标,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

(一)财政总收入执行情况

全县财政总收入完成36331万元,其中:税务部门完成22199万元,占调整预算的92.5%;财政及国土部门完成14132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17.8%。

(二)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

2021年,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811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1%,同比增长6.1%,其中:税收收入完成7522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3%;非税收入完成1289万元,占调整预算的99.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占比达到85.4%,比上年下降3.2个百分点。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2021年,全县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31155万元,占调整预算的98.7%,同比下降1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无易地扶贫搬迁债券、抗疫特别国债转贷资金、特殊转移支付补助收入,导致可用财力较上年大幅下降,支出规模随之下降。

3.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81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13659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21721万元,调入资金652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756万元,盘活存量资金收入19784万元,上解上级支出预计2748万元,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总财力为272504万元。地方一般预算支出完成231155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8566万元,盘活存量资金支出19784万元,当年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支出11万元,结转下年支出2988万元。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收入完成11214万元,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收入1138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7140万元,其中:县医院迁址新建续发6500万元、平利县县城污水处理厂及城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4000万元、平利县工业集中区(陈家坝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6000万元、西康高铁项目64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2950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9505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上级补助收入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1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6万元,结转下年支出5万元,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五)社保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

2021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8209万元,其中:缴费收入1216万元,政府对基本养老补贴收入6580万元,利息收入376万元,其他收入37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6334万元,其中:发放基础养老保险金5871万元,发放个人账户养老金325万元,丧葬抚恤补助支出135万元,转移支出3万元。2021年当年收支结余1875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上年结余13318万元,年终滚存结余15193万元。

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7578万元,其中:缴费收入5483万元,政府对基本医疗补贴收入11630万元,利息收入119万元,其他收入346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6842万元。2021年当年收支结余736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上年结余444万元,年终累计结余1180万元。

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

2021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8039万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8861万元,财政补贴收入7882万元,利息收入27万元,上年结余126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803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当年收支平衡。

因2021年年度财政决算汇审正在进行,市对县暂未最终结算,以上“四本预算”上级补助收入和上解支出数据可能存在一定差异,届时再按程序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六)地方政府性债务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收入38861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594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17140万元,借新还旧债券15781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的调整预算方案和财政决算口径,安排一般债券项目建设支出5940万元,安排债务还本支出15781万元,安排县医院迁址新建项目6500万元、平利县县城污水处理厂及城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4000万元、平利县工业集中区(陈家坝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6000万元、西康高铁项目支出640万元。当年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收支平衡。

截止2021年底,我县地方政府债券债务余额235667万元,其中:一般债券余额205140万元,专项债券余额30527万元;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余额81352万元。

(七)主要财税政策落实和重点财政工作完成情况

1.践行财政担当聚财有为。一是全力抓好收入征管。进一步完善财税等部门“横向联动”综合治税机制,圆满完成了年度收入目标。二是大力争取转移支付。争取到位新增一般转移支付5687万元、专项转移支付116501万元,缓解了财政支出压力。三是尽力盘活财政存量。盘活存量资金19784万元,有效弥补了财力缺口。四是倾力争取专项债券。聚焦县域重大项目,争取到位新增债券资金2308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5940万元,专项债券17140万元。五是努力组织资产收入。实现国有资产收益0.66亿元,其中土地出让收入0.53亿元,处置闲置国有资产收入1026万元,公房出租收入153万元。六是竭力落实减税降费。当年全县减税降费2243万元,助力纾企解困。

2.民生事业保障持续加力。一是足额保障“三保”支出。坚持“三保”支出在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中“两个优先”,全年“三保”支出达到178339万元。二是坚持厉行节约办事业。2021年公用经费压减15.5%,专项经费压减18.2%,“三公”经费较上年下降5.3%。三是民生支出保障全面有力。全年民生支出达到195669万元,占财政总支出的84.7%。四是全力支持疫情防控。2021年安排疫情防控资金915万元。

3.乡村振兴示范稳步推进。一是保持过渡期财政支持政策不变。严格按照“四个不摘”要求,2021年县级配套到位巩固衔接乡村振兴资金3400万元,投入力度总体稳定。二是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力度不减。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3.09亿元,其中用于产业发展项目资金1.86亿元,集中财力倾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衔接重点领域。三是狠抓巩固衔接资金绩效管理。坚持“五强化、五确保”,严格考核评估,持续提升巩固衔接资金使用效益。

4.重大风险防范成效明显。一是严格规范举债融资行为。对新增专项债券实行一个项目一个管理办法的管理机制,制定印发专项债券管理办法3个。二是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组织对全县隐性债务进行全面摸排,落实债务偿还主体责任,精准掌握债务总量,为化解政府债务夯实基础。三是牢牢守住风险底线。2021年偿还债务本息34276万元,政府债务评级控制在绿色安全低风险区,守住了不发生债务风险的底线。

5.财政监管水平不断提高。一是持续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依托财政云管理一体化系统,基本实现了“一网通办”财政管理新格局。二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印发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以及相关制度、办法,全面启动了预算绩效管理改革。三是启动财政投资项目最高限价评审。2021年10月正式启动,截止年末完成评审项目22个,受理送审投资额11471万元,审减767万元。四是强化政府采购管理。2021年办理采购项目413个,计划备案金额3.04亿元,合同备案金额2.72亿元。推进“832”平台采购,2021年线上采购农副产品总额达340万元。五是持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制定我县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将县级8家融资平台,整合为平利县发展投资集团公司,通过融资平台整合升级,提高市场化投融资能力。六是完成非税收入电子化收缴管理改革。主动积极作为,按照省市统一要求和时间节点,实现了非税收入电子化征缴平稳运行。

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总体平稳,但依然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刚性支出增长迅猛,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巨大。我县属于典型保吃饭型财政,同时还要落实民生和县域经济发展配套政策,进一步加剧了财政支出压力,收支矛盾日益突出,财政运转极其困难。二是税源结构单一、基础薄弱,财政收入增长乏力。我县税收集中在水泥、重晶石两大行业,而这两大行业极易受国家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动的影响,市场需求和价格波动较大,导致我县财政收入不稳定。通过招商引资引进的企业目前还未能形成新的税收增长点,财政收入持续增长缺乏有效支撑。三是偿债压力大,防范化解政府债务的任务仍然艰巨。虽然目前我县政府性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自2020年起逐步进入还本付息高峰,在县级可用财力增幅缓慢的情况下,政府债务化解压力仍然较大。

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2022年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县第十七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乐业富民、生态利民、文化润民、实事惠民、善治安民的奋斗目标,持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兜实兜牢“三保”支出底线;坚决贯彻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压减一般性支出,保障重点领域支出需要;扎实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健全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继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精准实施减税降费政策,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建设陕西乡村振兴示范县,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财政保障。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今年预算安排的原则为:

一是统筹兼顾,保障重点原则。切实优先保障基本民生、人员工资、基层运转和防范重大风险等支出。切实加大财政专项、部门存量资金、国有存量资产等各类资金资源统筹力度,保障县委、县政府重要领域的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落实。

二是厉行节约,优化结构原则。坚决贯彻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勤俭办一切事业,严控一般性支出。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强化评价结果运用。

三是坚守底线,防范风险原则。强化预算约束,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对新增项目支出从严控制,原则上不开新的支出口子。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规范举债融资行为,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积极稳妥化解存量债务,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底线。

(二)2022年财政收入预算

2022年按照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建议对财政总收入、地方财政收入预算,继续以持续稳定收入质量为目标,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财政总收入、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别以3%、6%的增幅安排,税收收入占比达到85%以上,建议财政总收入预算安排37000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9300万元,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5000万元。具体分部门情况:

税务部门,财政总收入26000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600万元。

财政及国土部门,财政总收入11000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00万元,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5000万元。

(三)2022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规模

2022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规模以当年可用财力262956万元确定。

1.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财力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300万元。

(2)上级财政补助收入222232万元。

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97232万元;

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中省市下达各类项目专款)125000万元。

(3)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收入15815万元,其中:再融资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收入7815万元,新增一般债券资金收入8000万元。

(4)调入资金10000万元,其中:政府性非税收入调入5000万元,政府性基金本级收入作调入处理5000万元。

(5)盘活单位存量资金收入5369万元。

(6)减:上解上级支出2748万元。

(7)上年结转收入2988万元。

2022年全县预算可用财力为262956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按照财政收支预算平衡的原则,全县年初预算支出按当年可用财力262956万元安排,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保基本民生支出(上级政策规定及民生领域县级配套资金)15405万元。

①社会保障安排支出5916万元。

政府救助综合责任保险保费县级配套32万元;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县级配套936万元;

农村户籍曾在行政事业单位工作过的人员养老金工龄补贴县级配套775万元;

高龄老人县级配套资金865万元;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县级配套资金1023万元;

脱贫不稳定且纳入民政和乡村振兴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资助参保缴费县级配套资金9万元;

离休干部医疗费9万元;

企业离休干部提高护理费4万元;

特困供养服务机构聘用人员薪酬待遇和运转经费补助200万元;

孤儿生活补助费14万元;

残疾人生活补贴及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县级配套375万元;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补贴11万元;

“政策保”配套资金768万元;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25万元;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县级配套10万元;

残疾人专职委员工作经费县级配套15万元;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县级配套15万元;

襄渝线铁路伤残民兵生活补助县级配套6万元;

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县级配套394万元;

退役士兵安置县级配套200万元;

环卫工人社会保险补贴30万元;

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200万元。

②教育提升安排支出1317万元。

高中阶段助学金配套26万元;

高中公用经费补助345万元;

职业教育助学金配套3万元;

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305万元;

义务教育助学金配套162万元;

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特殊教育经费8万元;

学前一年免保教费及助学金补助38万元;

学前公用经费补助160万元;

乡村教师生活补助200万元;

《秦巴明珠生态安康》地方课程教材70万元。

③卫生健康安排支出1262万元。

计划生育家庭参加新农合财政补助20万元;

失独家庭特别扶助提标县级配套9万元;

孕产妇系统保健免费基本服务项目补助38万元;

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筛查补助22万元;

乡镇卫生院药品零差率专项补助71万元;

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综合补偿160万元;

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专项补助170万元;

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县级配套95万元;

村医补助112万元;

艾滋病、结核病、地方病县级配套资金15万元;

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准备金及新冠疫情防控经费400万元;

独生子女保健费25万元;

城市居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8万元;

婚前医学检查补助24万元;

妇女健康促进项目工作经费8万元;

计划生育家庭国家奖励扶助县级补助21万元;

失独家庭一次性补助24万元;

计生特殊家庭帮扶(特别救助)县级配套8万元;

计生家庭一次性帮扶县级配套6万元;

计生奖扶系统及十证合一软件维护费26万元。

④生态环境污染治理安排支出2374万元。

农村环境整治示范县建设460万元;

县级污水处理厂运营费500万元;

镇村两场运营费500万元;

环境卫生管理经费500万元;

垃圾填埋场运营费100万元;

河长制专项经费100万元;

镇级河长制工作专项经费55万元;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项目42万元;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监测检测项目20万元;

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县级配套74万元;

生态环境网格化管理监督员报酬23万元。

⑤民生事业发展专项经费647万元。

城区路灯电费及维修费250万元;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38万元;

食品抽检经费25万元;

食品安全专项经费69万元;

村级(社区)食品药品协管工作经费20万元;

老年公寓运营补贴30万元;

春节慰问专项60万元;

粮食安全专项经费15万元;

粮食风险基金10万元;

粮油储备专项经费130万元。

⑥乡村振兴专项安排支出3889万元。

乡村振兴县级配套预算3400万元;

乡村振兴第一书记及驻村工作经费239万元;

乡村振兴规划编制经费250万元。

(2)保工资支出(人员经费)74920万元。

其中:在职人员工资及“五险两金”经费59985万元;

离休人员生活补助24万元;

2021年在职和离休人员普调增资2289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补助8773万元;

遗属及60年代精退人员生活费263万元;

镇级两名工勤人员及全县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资补助500万元;

辅警人员经费补助675万元;

特岗教师经费补助845万元;

退休人员医疗个人账户超比例划转配套300万元;

退休人员参加大病统筹单位配套125万元;

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加职工医疗补助经费80万元;

重点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工资70万元;

税务部门人员经费补差991万元。

(3)保运转支出(运转经费)8278万元。

其中:县镇两级(除学校和医院)公用经费2878万元;

县镇两级保留公车运行经费98万元;

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视察经费116万元;

村级及社区经费2996万元;

村组道路养护费58万元;

镇级专项运转经费130万元;

新社区安全管理经费152万元;

政府非税收入预算安排工作经费1850万元。

(4)债务还本付息支出15631万元

政府债务还本支出11600万元;

政府债务付息支出4031万元。

(5)县委县政府决策事项安排21222万元

列入部门预算的专项经费4546万元;

列入财政预留的专项资金16676万元。

其中:科普专项经费46万元;

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智慧矫正运营维护工作经费20万元;

法律援助40万元;

人民调解工作、人民调解员以案定补经费40万元;

普法经费20万元;

法治政府建设经费(含行政复议)20万元;

教育质量提升专项300万元;

教师培训专项100万元;

教育督导工作经费专项40万元;

中、高考及高中会考工作经费50万元;

科技发展专项(含秦创原工作经费)23万元;

体育经费50万元;

中药材实验示范基地建设补助经费30万元;

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50万元;

农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500万元;

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40万元;

防汛经费30万元;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及基础信息平台建设200万元;

农村“房地一体”调查入库、确权登记发证200万元;

“四好”农村公路管理及养护经费700万元;

病媒生物防治经费50万元;

省级经开区创建经费50万元;

目标责任考核奖4959万元;

全域旅游发展专项基金2000万元;

蒋家坪建设专项1100万元;

党建及活动室建设500万元;

人才经费200万元;

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专项100万元;

项目前期费800万元;

招商引资专项200万元;

工业发展基金1000万元;

商贸企业发展专项基金300万元;

社区工厂发展专项基金200万元;

信访维稳专项200万元;

大型医疗设备购置补助1000万元;

公立医院人事编制备案制改革400万元;

档案馆建设200万元;

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经费360万元;

会议费100万元;

自动气象站运营及气象事业保障经费20万元;

世行贷款还贷准备金88万元;

司法救助准备金50万元;

市政维护和环卫设施更新费300万元。

(6)预备费2500万元。

(7)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中省市下达各类项目专款)安排专项支出预计125000万元。

3.2022年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22年,当年地方可用财力为262956万元,当年一般预算支出为262956万元(含专项转移支付支出125000万元),年初财政预算收支平衡。

(四)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2022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6000万元,其中:地方政府性基金本级收入5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预计1000万元,当年安排支出6000万元,其中:对当年实现的政府性基金收入5000万元全部用于一般公共预算的基本民生支出,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补助安排支出1000万元。

(五)政府性债务预算草案

2022年年初预算预计地方政府债券收入15815万元,其中:再融资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收入7815万元,新增一般债券资金收入8000万元。安排用于地方政府债券债务还本支出7815万元,安排用于乡村振兴和县域经济建设支出800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最终以实际到位情况按《预算法》规定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六)社保基金预算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9649万元,其中:缴费收入1917万元、政府对基本养老补贴收入6896万元、利息收入373万元、其它收入463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支出6984万元,其中:基础养老金支出6483万元、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353万元、丧葬抚恤补助支出143万元、其它支出5万元。当年结余2665万元,累计滚存结余17858万元。

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7791万元,其中:缴费收入6080万元、政府对基本医疗补贴收入11590万元、利息收入121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6500万元,当年结余1291万元,累计结余2471万元。

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

2022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7536万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8393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1773万元、本级财政补助收入737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7536万元,全部为基本养老金支出。当年预算收支平衡。

三、2022年重点工作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之年,也是平利建设陕西乡村振兴示范县的关键一年。面对充满挑战的历史机遇,全县财政工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底线思维,持续深化财政改革,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做到集中精力办大事、统筹资源办成事、厉行节约办好事,确保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平稳健康发展。

(一)统筹财力,提高保障水平。一是强化税费征管。严格执行减税降费各项政策,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同时科学研判财税收入形势,确保应收尽收。二是壮大主体税源。紧扣县委、县政府县域经济发展思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增强经济发展“造血”功能和财政增收后劲。三是做好存量资产资源盘活工作。着力对结转两年以上的项目资金和结余资金予以盘活,并切实加大国有存量资产资源统筹力度,提升财政统筹保障能力。四是积极主动向上争取资金。重点关注国家政策投资方向,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和上级专项资金的争取力度,有力支持县域经济发展。

(二)突出重点,兜牢三保底线。一是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建设节约型机关、节约型社会。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强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用政府的紧日子,换群众的好日子。二是兜牢 “三保”支出。按照“经济发展靠专项,县级财力保基本”的思路,坚持有保有压,切实把“三保”支出作为财政支出的首位予以优先保障,努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三是全力支持重点支出。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积极筹措和整合各类资金,努力保障乡村振兴、生态环保、风险防范、疫情防控、城镇建设等重点支出。

(三)巩固成果,推进振兴示范。一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用好五年过渡期政策,巩固提升“两不愁三保障”水平,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二是强化财政保障能力。统筹各类资金向乡村振兴倾斜,全力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确保乡村振兴示范县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三是持续加大资金绩效管理。确保资金使用规范,为建设全省乡村振兴示范县“保驾护航”。

(四)强化管理,提高资金绩效一是全面加强预算管理。推进财政支出标准体系、项目库建设和预算评审工作。严格执行预决算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二是深入预算绩效管理。加快建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和预算安排与绩效结果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推进多层次绩效评价体系建设。三是强化直达资金管理。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建立预算支出进度定期通报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防范风险,加强债务管理。一是规范举债融资行为。坚决堵死“后门”,开好“前门”,严格执行政府举债融资“负面清单”,加强融资平台管理,依法依规举借政府债务。二是按期偿还债务。按照“谁举借,谁偿还”的原则,确保债务按期偿还,避免债务违约责任。三是用好政府专项债券。加强政府债券项目储备,加大专项债券资金争取力度,强化穿透式监管,发挥债券资金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拉动作用。四是严控隐性债务。认真贯彻政府投资条例,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原则,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发生。五是加强债务管理。坚持举债规模与财政承受能力相匹配,严格政府债务限额管理,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六)严肃纪律,整治财经秩序。一是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财经法律法规,扎紧制度“笼子”,坚决维护制度严肃性。二是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聚焦减税降费、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强化“三保”支出保障、规范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加强资产管理、防范债务风险、规范涉农资金管理七项重点任务,整治违规行为。三是严格约束机制。不得违规建设楼堂馆所,不得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遏制财务造假行为;坚决制止违规使用财政资金、偷逃税款、财务造假等行为;完善税收征管制度,依法严厉打击偷税骗税等行为。

各位代表, 2022年财政工作任务繁重,使命光荣。我们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指导下,牢记嘱托、奋力拼搏,守正创新、接续奋斗,扎实推进财政各项工作,为全面建设陕西乡村振兴示范县,努力谱写平利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贡献财政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附件:1.平利县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和2022年预算草案.pdf

2.平利县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