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平利县2021年度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和调整成果听证会的公告

信息来源: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2-03-03 14:47 【 字体:

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规定,平利县自然资源局拟举行平利县2021年度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和调整初步成果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2年3月18日下午3点 

二、听证会地点:平利县自然资源局四楼会议室 

三、听证会内容:关于平利县2021年度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和调整初步成果的听证 

四、参会人员:各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代表、人大代表、 政协委员及个人代表等。 

五、其他有关事项 

1、参加本次听证会人员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平利县实际情况,对本次基准地价更新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和 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2、参加听证会人员发言、陈述、质证和辩论,须经听证主持人许可,发言时请先简要介绍本人姓名、所在单位和职务等基本情况。

3、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或旁听,逾期不参加本次听证会的,视为对本次听证内容无异议。 

4、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会参加人员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将予以收回。 

5、参会人员需遵守会场纪律,提前10分钟到场签到。 

特此公告 

平利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