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小流域治理保护生态环境的建议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1-12-09 11:33 【 字体:

事    由:关于实施小流域治理保护生态环境的建议

领衔代表:赵  芳    老县镇木瓜沟村

内    容:2020年4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来到了平利县老县镇蒋家坪村,在考察脱贫攻坚工作中提出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一科学论断,老县镇也成为习近平总书记两山理论的践行地,大家知道,随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向纵深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保护文明之间平衡问题逐渐成为了中国发展的时代矛盾,我今天提的建议是:加大我县小流域治理项目开发,实施小流域治理,是改善南水北调水源头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与自然生态和谐发展的需要,平利县位于陕、鄂、渝三省交界处,属典型的省际边关县,境内横跨大巴山,南部地势高,北部地势低,山地丘陵川坝纵横交错,造就了复杂的地形地貌和丰富的生物种群,平利县境内河沟密布,也是南水北调的重要源头之一,但水流湍急,落差较大,大多村落都是依河沟而居,村民建房也就顺势而建,依山傍水,青瓦白房,袅袅炊烟刻画出人与自然的和谐景象,但在夏季防汛期间,对村民们的生产生活和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隐患,例如老县镇木瓜沟村小河流域全长六公里,全村河堤建设1.5公里,木瓜沟村一沟两岸,水田共计550亩,全村总人口454户1511人,基本达到户均一亩田,也是当地村民重要的生产资料之一,但由于每年洪涝灾害损毁,农田及农作物导致村民财产损失的情况时有发生,虽然农业农作物保险已达到全覆盖,村民在经济损失方面不受影响,但土地资源随着频发的暴雨洪涝灾害,面临灭失的可能。

建议:实施小流域治理,有效改善我县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促进水源涵养水质改善,保障村民的生命安全,控制水田流失,守住耕地红线,确保长效生态环境,推进水源区经济社会与生态和谐发展,巩固脱贫成果,有力推进实施乡村振兴。

答复:您提出的《关于实施小流域治理保护生态环境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平政水函〔2021〕35号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第六次会议第29号建议的复函.pdf

平利县水利局

2021年12月9日

处理状态:已办结

| 责任编辑:余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