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平利县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 ||
索引号 | zfgzbmxzfbgs/2022-0223 | 公开目录: | 其他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县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2年01月19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2年01月19日 |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县政府及工作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安康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安康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以法治政府建设“六大工程”为抓手,坚持依法行政,巩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成果,为推动平利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坚持党的领导,凝聚法治政府建设合力。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法治建设全过程,及时调整充实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及各协调小组,提请召开委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工作,先后审议通过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平利县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思路和工作目标,细化了重点任务和推进措施。同时,县委县政府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以考评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贯彻和落实。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六个一集成审批”、“证照分离”、“容缺受理”、“证明承诺”、“一件事一次办”等5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新模式,梳理“容缺受理”事项清单82项,县级“证照分离”改革事项70项,企业和群众办理的高频热点事项100个,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套餐式、主题式、场景式、一站式集成服务,极大地方便企业和群众办理行政审批事务。2021年共办理集成审批服务事项500余件,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现“证照分离”全覆盖。二是提升政务服务品质。通过全流程网上办理,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免费邮寄”、“12345热线+政务服务”等一体化服务模式,积极推行“帮办代办”等服务项目,有效提升政务服务品质。2021年共办理综合审批业务12000余件次,微信办照500余件次,开展帮办代办服务2400余人次,免费邮寄证照文书1100余件,转办12345热线工单2374件,群众满意率92%。开展深化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和强制登报事项清理,进一步清理各种“无谓”证明,取消证明事项9项,保留69项,取消强制登报事项1项,保留12项,编制我县证明事项清单和强制登报事项清单,积极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三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发《平利县贯彻落实<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方案》,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细。积极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完成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脱钩6家,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高收费专项整治,保障行业领域良性发展。扎实开展知识产权执法检查和侵犯地理标志注册商标专用权、食品药品等惠企利民堵点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权益。严格落实国家减税降税项目,累计为企业减免税费2243万元,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
三、推进依法行政,完善制度体系建设。一是依法依规决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科学性。坚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顾问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制度。二是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落实《安康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深入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加大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力度,建立规范性文件定期提醒和动态清理制度。今年,共审查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开展涉及行政处罚法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保留并公布县政府规范性文件15件,决定失效4件,废止9件。三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认真落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县镇两级政府及行政部门均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法律顾问覆盖率100%。县政府聘请3名法律顾问,法律顾问积极参与涉法事务研究、征询60余次,审定行政协议18件次,参加各类信访复查、听证会议21次。
四、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一是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稳步推进。深化市场监管、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综合执法改革,整合执法队伍,明确4个综合执法队、11个市监所的“三定规定”、交通系统新整合的3个事业单位“九定规定”和各镇综合执法办公室的机构编制,切实解决四大执法领域多头执法、多层执法和重复执法问题,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二是行政执法监督不断强化。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对各镇各部门开展第二轮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评估。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工作,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累计抽查各类市场主体1315户,营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更加高效的法治环境。三是严格落实生态环保责任制。扎实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41件,罚款111.7万元,开展生态环境监测232人次,上报监测数据109条。持续做好中省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省委第二轮环保督察期间,查办环境信访案件23起,责令整改19家,行政处罚7家,罚款22万余元,问责党政干部6人。
五、自觉接受监督,强化行政权力约束。一是自觉接受各类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监察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和舆论监督。组织行政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加庭审旁听活动,强化行政执法责任意识。二是积极办好群众关心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58件,政协委员提案64件,及时回应群众呼声和诉求,办理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三是多渠道公开政务信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和政务微信、微博等新媒体优势,深化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持续加大财政信息、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四大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力度。2021年,公开政府信息5599条,回应公众关注或重大舆情80次,市长、县长信箱144条,政策解读46条,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5条。
六、开展法律服务,依法化解社会矛盾。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积极推进行政复议制度改革,畅通行政复议渠道,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制度解决行政争议的作用,今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2件,经调解自愿撤回2件,发出《行政复议意见书》1件;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制度,全年办理诉行政诉讼案件5件,无因程序违法败诉案件。二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结合“三联三抓”、“双解双安”、“迎接建党百年服务全运盛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聚焦疫情防控、婚姻家庭、劳动争议、工程建设、医疗纠纷等重点领域,积极主动抓好两会“国庆”“十四运”及建党100周年等重大节点的矛盾纠纷化解,有力保障了社会大局稳定。“老好人”调解工作室全县推广,达到镇级全覆盖,全县新建规范化标准化调解室15个,易地搬迁安置区调解组织(调解室)14个,全县各级调解组织调处社会矛盾纠纷953件。三是全面推行“阳光信访”“依法治访”。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实行分级分类处理信访诉求,依法保障信访人合理合法诉求,2021年处理信访503件,按期受理率、办结率均达100%,处置违法信访行为3起。
七、强化法治教育,增强法治意识。一是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坚持政府常务会学法和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县委组织部将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列入培训内容,县委党校把法治课程列为各级领导干部必修课。全年政府常务会议开展集体学法4次,邀请法学教授开展法治讲座2次,积极组织领导干部参加普法考试,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旁听庭审活动,各执法部门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能力。二是扎实开展普法宣传。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筹备启动“八五”普法工作。突出以宪法、民法典等法律为重点内容,广泛开展“法律九进”活动、律师、司法所长“百村、百场”民法典大宣讲活动163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0余份。三是打造法治示范基地。新建法治教育基地1处、法治文化长廊1个,不断推动普法工作向更多领域延伸。老县镇锦屏社区、蒋家坪村被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2021年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规范性文件和政府重大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还有待提升,县政府工作部门、各镇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还不够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报备还不够规范、及时。二是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水平较为薄弱,镇级综合执法队伍、部门法制力量仍需大力加强。三是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工作还有提升空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
2022年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巩固提升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成果,进一步推动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