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县医疗保障局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2-01-26 16:26 【 字体: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平利县医疗保障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结合医保局工作实际,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了相关政府信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我局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责任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任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维护和组织协调工作,做到有领导分管、有专人承办,有计划安排,确保医保局的政府信息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2021年我局积极拓展宣传渠道,加强医保政策宣传,在县政府网站、融媒体中心等微信公众号上陆续推送医保局基本业务工作信息、医保政策解读等,进一步提升了医保干部业务水平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医保政策知晓率。

三是优化服务水平。我局切实增强了相关股室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做到让群众“带着问题来,揣着满意走”,2021没有被群众投诉参加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发布制度需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细化程度不够。二是信息公开发布的时效性和质量需进一步加强。

改进措施:一是创新工作方法,丰富公开形式,拓展公开层面,完善信息发布制度,提升效率。二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及时性、准确性,做到保质保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