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平利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城区车辆停放管理的通告 | ||
索引号 | zfgzbmxzfbgs/2021-2747 | 公开目录: | 其他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县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1年12月29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1年12月29日 |
为逐步缓解城区停车难问题,规范有序停车行为,提高道路通畅能力,提升县城形象和品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和城市管理有关规定,县政府决定自2022年1月4日起,对城区部分路段车辆实行禁止停放,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分时停放路段。取消新正街(双阳路十字至西关路十字)路边停车位,每日早7:30至晚20:00实行全段禁停,其他时段规范有序停放。
二、禁止停放路段。取消月城巷街边停车泊位(含出入道路沿线),该区域机动、非机动车辆一律禁停。
三、开放停车场。对外开放月城巷(原电机厂)和东兴大酒店背后停车场,为社会车辆停靠提供方便。希望广大市民积极配合、遵规守法,规范有序停车。
四、本通告施行之日起,对违反规定乱停乱放的行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停放的车辆进行贴单、拍照、拖移等处理;对阻扰、干扰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将依法依规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平利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