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转发《陕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安财社〔2021〕40号)、《安康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安财社〔2021〕111号、《平利县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平人社发〔2021〕84号)文件规定,经审核,拟向平利县女娲银峰茶叶有限公司等7家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园区)发放一次性奖补及创业孵化项目补贴101.85万元。现予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来人、来信或来电反映。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21日至2021年12月27日
受理股室:平利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创业就业股
地 址:平利县城关镇平安大道北侧
邮 编:725500
受理人:柴侠
受理电话:0915-8420996
平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