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市县文件规定,现将拟实施的相关涉农资金整合使用计划予以公示,整合资金3笔1535.25万元。公示期为10天(2021年7月9日至7月1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出意见。如无异议,公示期满后,公示内容将按照程序实施。
公告公示单位:平利县水利局
监督电话:12317,0915-8421930
通讯地址:平利县城关镇月湖南路(水利局)
附件:涉农整合资金(项目)计划安排情况统计表.xls
平利县水利局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