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2021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年末实施方案经县领导小组审定,并向省市乡村振兴、财政部门审查报备,按照《安康市涉农整合资金及衔接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工作导引》(安巩固衔接办发〔2021〕7号)要求,现将平利县2021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年末补充实施方案予以公示公告,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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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县巩固衔接办 平利县新正街177号(农商行15楼)
平利县财政局 平利县新正街173号
附件:平利县2021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年末补充实施方案.pdf
平利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 平利县财政局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