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安康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关于组织2022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含县域高质量发展专项)制造业创新中心(第六批)创建工作的通知》(安工信函〔2021〕131号)予以转发,请各企业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对照文件要求,符合创建条件的企业于2021年12月30日下午18时前将创建资料原件送至县经贸局中小企业股初审,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龚秀芳 联系电话:0915-8410582
附件:安工信函〔2021〕131号.pdf、陕工信发〔2021〕372号.pdf
平利县经济贸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