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安康市脱贫攻坚指挥部《关于印发《加强和规范扶贫项目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安脱指发[2018]5号)和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利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平政办发[2019]79号)要求,根据《平利县财政涉农整合资金函》(平财整合函[2021]14号)经审核确定了我县2021年涉农整合农村危房改造资金项目计划,现将项目资金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共270户,中央资金513万元,具体项目及资金安排见附表。
2.项目下达后各镇要按照《2021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改造提升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平政建发[2021]93号)计划实施,加快施工进度,保证工程质量,严格资金管理,确保10月底前全面竣工验收,如期完成我县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年度计划任务。
3.各镇必须按照项目下达计划进行实施,不得擅自调整或变更。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或变更的,需经我局审批后方可调整变更,否则视为违规。
4.各镇要按照财务管理规定,实行专款专用、专项管理、并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不得截留、挤占挪作他用。危改补助资金必须拨付至危房改造农户“一卡通”账户并将资金兑付凭证及到户兑付账单报住建局存档备查。
平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