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下达2021年灾后重建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

信息来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1-10-29 16:05 【 字体:
各镇人民政府:

按照平利县政府关于印发《平利县灾后重建工作总体方案》(平政办发〔2021〕99号)和县财政局印发《关于下达2021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平财农〔2021〕38号)《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平财农〔2021〕44号),经审核确定了我县2021年农村受洪涝害影响安全住房灾后重建第一批资金项目计划,现将项目资金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全县受洪涝灾害影响安全住房共223户,全县安排衔接资金469.82万元,具体项目及资金安排见附表。

2.项目下达后各镇要按照《平利县灾后重建工作总体方案》(平政办发〔2021〕99号)计划实施,加快施工进度,保证工程质量,严格资金管理,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全面竣工验收,如期完成我县2021年灾后重建工作任务。

3.各镇必须按照项目下达计划进行实施,不得擅自调整或变更。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或变更的,需经我局审批后方可调整变更,否则视为违规。

4.各镇要按照财务管理规定,实行专款专用、专项管理、并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不得截留、挤占挪作他用。灾后重建补助资金必须拨付至受灾农户农户“一卡通”账户并将资金兑付凭证及到户兑付账单报住建局存档备查。

附表:2021年灾后重建资金项目计划表.xls

平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