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人民政府关于易春梅同志任职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1-12-09 16:10 【 字体:
文件名称 平利县人民政府关于易春梅同志任职的通知
索引号 zfgzbmxzfbgs/2021-2592 公开目录: 县政府文件,人事任免
公开责任部门 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平政任字〔2021〕17号 成文日期: 2021年12月08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1年12月09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县政府决定,任命:

       易春梅同志为平利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挂职)。

       挂职至2023年11月,期满职务自行免去,不再另行通知。

平利县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8日


公文PDF原件:平政任字〔2021〕17号.pdf